著名影评人罗杰·埃伯特说:《写作这回事》是《风格的要素》之后最有洞见和最实用的写作论。我用了几天时间认真读后才相信这不是给本书戴高帽,它确实配得上与《风格的要素》相提并论,重要的是斯蒂芬·金的行文风格和建议更适合中文写作。在此我就尝试着从书中攫取其中三个方面的观点说说自己的阅读感受。
一、不用粉饰词汇
写作真正最糟糕的做法之一是粉饰词汇,也许因为你对自己用的小短词感到有些羞愧,所以找些大词来代替。准确描述很重要。
作者在书中如是说。这是每个人在写作时需注意的,在保证描述准确的前提下用最简单词语来表达,并尽量简短,因为读者的时间很宝贵。以前我以为文章越长越好,尤其是超过三千字的文章用手机浏览时,旁边显示的下拉滚动条越小越有成就感,其实是错的。
对于像我一样的新手而言,文章里出现重复罗嗦的词句是相当普遍的,最明显的是滥用修饰词。比如这两句:“这是一篇很好的文章”、“我正在努力地完成一项很重要的任务”,如果改成“这是一篇好文章”、“我完成一项任务”是否也说得通?我们平常看到的网络文章,多数长篇是靠“很”,“XX地”这类词堆积起来的,并非真要那么多字才能表达清楚。我认为只要表达准确了,就尽可能删掉多余的副词、形容词、介词等。
而要说到用词简单,基本不用粉饰词汇的作品,首推李煜的《捣练子令》:
深院静,小庭空,
断续寒砧断续风。
无奈夜长人不寐,数声和月到帘栊!
全文只有二十七个字,极少用到修饰语,纯用白描,只用单调的砧声和素朴的月光就唤起读者对一个孤独无眠者的同情。在这首小令里,只有“无奈夜长人不寐”写人外,其余都写景,但这种写景又能联想到了人,联想到了“长安一片月,万户捣衣声”,联想到了天气转凉,“九月授衣”,联想到了“可怜九月初三夜,露似真珠月似弓”……
这是李煜词真正见功力的地方,直白又不过于直白,直白当中又不失含蓄,用词简单凝练,有一种震撼人心的穿透力。这种写法我们在短期内是学不来的,但“取法乎上,仅得乎中”,以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即使做不到最好,也不会太差,就比如一个学生以考100分为目标而努力,即使真考不了100分,考90分是不难的,但如果以60分为目标,可能连50分都考不到,道理是一样的。
同样,我这几天在反复看财新主编王烁的文章《有效写作十三篇》,也讲到了简单写作的重要性。当然这篇文章译自《<经济学人>写作手册》,原文主要讲英文写作,王烁只选取了部分他认为能够使中文写作者受益的方法。
在这篇文章的导言里,我认为对写作有直接帮助的是乔治·奥威尔的六条基本规则:
绝不要使用在印刷物里经常看到的隐喻、明喻和其他修辞方法。
如果一个字能说清,不要用两个字。
但凡一个字能删掉,一定要删掉。
能用常用词的时候,不要用外来词、科学术语和行话。
绝不要用粗俗语言,为此可以打破上面任一规则。
第四条的“绝不要用被动语态”在本书中也提到,作者建议是尽量避免被动语态,“被动语态很无力,很冗长,经常还拐弯抹角”。所以要用主动语态,想清楚要说什么,然后尽可能简单地说出来就好。当然,我虽然不太认同斯蒂芬·金所说的“胆怯的作者喜欢被动语态,其原因类似于胆怯的人喜欢被动的伴侣”,但用主动语态会让写作更顺畅倒是真的。
此外,奥威尔的六条规则虽然在我们的日常写作中暂时无法全做到,但知道好标准(也许还会发现更好的标准)在这里,就会有意识地向它靠近,慢慢地总会给自己带来进步的。
二、读书与写作
本书中《论写作》部分主要说到读书和写作之间的关系。斯蒂芬·金的这句话应引起每一个写作者的注意:“我很难相信那些很少阅读(有的一点书都不读)竟然也打算写作,并且期望别人喜欢他们的著作,但我知道确有这种人。”
这无非是说读书对写作有多重要,但比起一千多年杜甫的“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要蹩脚得多。我曾尝试过读很多书,但从没有去想过杜甫这句诗所表达的意义,以至于现在看到一个老外说类似的话竟觉得新鲜并重视了起来,实在愧对了先人。从侧面也说明我以前只读书不写作,现在开始练习写作了才留意到这句话的重要性。
我曾写过了一些如何写作的文章,包括“文章写不下去,怎么办”这种老调子,本以为不会有人看的,即使看了也会认为我算老几也配给他们写作建议。没想到会引起很多人的共鸣,还有私信问我没有话题写时应该怎么办等问题,每次回复我都忘记提及要“多读书”,而恰恰这一条对写作帮助是最大的。
在我们身边有很多写作的朋友,平时很少读书或不读书,每天照样洋洋洒洒写几千字,但过了一段时间后就不知道要写什么了。尤其在写作群组里看到同学们写的文章,除了少部分写得很好之外,大部分都在应付作业。刚开始那几天大家兴致都比较高,后来慢慢地有一些人被淘汰了,还有一些人仍在苦苦地坚持,但已经写不出内容丰富的文章了。我想除了忙之外,最有可能是才思枯竭,原因则是不读书。如果要想写得更好一些,就得读书。
其实也不一定博览群书才能写作,如果能把一部经典读烂,悟性再差也可以提高写作水平。在陆游 《老学庵笔记》里的“《文选》烂,秀才半”之说,可知古人学习写作的经验。大概是说能把《昭明文选》读烂,都能算半个秀才了。一些优秀的作品本身已经告诉我们文章该怎么写,不该怎么写,只有通过熟读、多读优秀的作品,达到心领神会的程度,才能够学到写作的方法和技巧。
再举一个例子。司马迁能写出《史记》,不全是因为饱受宫刑之苦后悲愤写成的,如果没有大量阅读的积累和材料的准备,他再怎么悲愤也写不出如此高水平的著作。司马迁十岁起就师从著名学者孔安国学习《尚书》,并在38岁时任太史令时有了阅览汉朝宫廷所藏的一切图书、档案以及各种史料的机会,为写《史记》做了大量阅读上的准备。读过《史记》的朋友可能会留意到,在书中很多地方都出现“余读”,“余尝读”,“予观”,“吾读”,“太始公读”等字眼,可见司马迁阅读的广度和深度令人叹为观止:
余读孔氏书,想见其为人。——《孔子世家》
吾读管氏《牧民》、《山高》、《乘马》、《轻重》、《九府》及《晏子春秋》,详哉其言也,即见其著书,欲观其行事,故次其传。——《管晏列传》
余读《离骚》、《天问》、《招魂》、《哀郢》,悲其志。——《屈原贾生列传》
予观《春秋》、《国语》,其发明《五帝德》、《帝系姓》章矣。——《五帝本纪》
太史公读《春秋历谱谍》,至周厉王,未尝不废书而谈也。——《史记-十二诸侯年表》
当然,我们和大文豪们的勤奋读书相比还有不小的差距,但不管怎么样,只要为了写作而读书,就算是一个有心的读书人。从写作的角度去读书,吸收书中写作方面的营养,丰富自己的知识,然后把读与写结合起来,由读书想到写作,从书中借鉴、吸收,并印证写作知识和技巧。因为写作知识和技巧都不是凭空产生的,它们都是从写作实践中总结出来的,它应该再反过来,指导写作,在写作中加以运用,久而久之写起文章来就会得心应手了。
三、乐在其中
如果你不能乐在其中,就不能成器。还是趁早探索其他领域,也许还有更高的天赋等待发掘,乐趣也会更多。
如果我能在二十岁或二十五岁时就知道这些,该有多好!也许我现在已经取得一定的成就了。但这只是假设,时间肯定是回不去了,就如现在二十多岁的人看这本书时也不会留意有这么一句话,即使留意到也不会有所感触,毕竟类似这样的句子太多了,以至于干脆视而不见。我就不一样,与其说是过于敏感,倒不如说是开始珍视每一个可能改变命运的瞬间,让我睁大眼睛去看这个世界上正在发生着的一切,尽可能地扫描生活的每一个角落,不留死角地过当前好力所能及的生活。
就如读到这样一句既不是格言又没有多少生活哲理的话,都会让我停下来去思考背后隐藏的另一个世界——我目前生活的好与坏都是拜早年的选择所赐。多少次回过头来看看走过的路,没有一件事真的让自己乐在其中,几乎所有的努力都是为了应对当时的生活和工作,以为按照自己想当然地努力就会得到想要的一切,并不会在意那样子去做自己开不开心,也很少去想换个活法。可能是不自信,也可能是真的太在意生活过得不好,就一直想努力地改善它,到头来得到的也只是不算不好不坏的生活,却失去了创造力最强的十年光阴。
那么怎么做才不算虚度光阴呢?这个问题每个人都能自圆其说,也有答不上来的,我就属于后者。如果非要回答出来,我只能借用在本书中作者的观点来支撑自己的看法。所谓时间的不浪费,是做每一件事时都能乐在其中,完全不会在意周遭的情况,心里只有自己。就如我目前的写作(很奇怪,为什么十几年前不开始写,都干什么去了),我只想能在每天工作完成后,有一段不被打扰的写作时间,可以坐在书桌前畅快地读书写作,而不会去想这样做是否辛苦。
对于写作而言,能够乐在其中确是一件幸事,但也承受着高于常人的孤独,特别是那些只知道自己热爱写作,却不知道能写到哪里的人,则需要更多的勇气。在这里就引用一位朋友的博客副题与他们共勉:“即使没有一个观众,我也要在寂静的旷野中怒放!”
四、小结
《道德经》有云:“上士闻道,勤而行之。”如果遇到好的方法,就要敢于尝试和实践,包括写作。不能读过了,看过了就算完成了任务,否则就会错过一个个可能给自己带来改变的机会。在《写作这回事》里,有不少充满智慧的句子、段落,至于能否从中读书不一样的味道来,就要看个人的用心程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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