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个月以来我把之前写过的一百多篇文章大致浏览了一遍,竟发现其中没有几篇可以拿得出手,大部分文章写得没头没尾,许多关键想法未能完整表达出来,却对不重要的信息着力描写,自然算不上好文章。
究其原因,还是我在读书时为了追求速度而不懂得该慢的时候慢下来。即使我过去每年读完一两百本书,也因为没有真正读懂而感到痛心,更为平时读完书仅仅浅加工,导致有话说不出、有想法写不到位而难过:我在阅读上吃过太多亏了!
试想,倘若一个人匆匆读完一本书却没有停下来思考,每天快速读完两三本书又有什么意义?读书不是集邮,而是用宝贵的生命做家当,到头来为了满足于一份虚荣心和在别人看来只是一组毫不起眼的小数据,实在可悲。
痛定思痛之后,我不再追求花哨的读书方法,而是愿意下笨功夫。朱熹有一句话说得好:「读书别无法,只管看,便是法。正如呆人相似,崖来崖去,自己却未先要立意见,且虚心,只管看。看来看去,自然晓得。」这似乎是最笨的方法,也是最聪明的方法。
为了持续有效地输入,我规定自己每日写满三张读书卡片,且是同一类型的,比如写作类。为了写够质量较好的卡片,我只能通过读书、阅读相关论文来寻找卡片素材,在一年之内写够 1000 张。
所以至今我还在为过去读过的书填坑、补课,努力去解决平时读书贪多、写作不深入的问题,这也是我为什么放弃之前公众号的原因。我需要告别过去,在全新的地方重新开始去读懂每一本书,写好每一篇文章,也开始明白了慢就是快,少即是多的道理。
而今年的一次尴尬经历更让我意识到浅阅读带来的害处,才决心去面对这个问题。
记得当时参加的线下聚会,我谈到了马丁·布伯,说到一半突然卡壳了。虽然在场的都是熟人,算不上有多尴尬,但是却让我意识到了绝不能把书读过几遍就当读懂,尤其像《我与你》这样的小册子,读完之后需要沉心思考,或者写下近万字的笔记才能去谈马丁·布伯。
那天回来之后我到处查找解决表达卡壳的问题,后来在一篇文章里提到了教才是最好地学,就如以下这张学习金字塔所表达的那样:教授给他人,才是最有效地学习方法。
再到后来,我才后知后觉地知道有一种学习方法叫「费曼技巧」。这个技巧在知乎上被人狂热地鼓吹为终极学习法,似乎有些神话过了头,不过能够把它用到极致就一定有收获。
其实所谓的「费曼技巧」,即是用最简单的话把自己的意思表达出来,不带任何术语、黑话,让上至八十岁老太婆下至八岁小孩都听懂。它主要有以下四个步骤:
1、学习一个新概念(知识),用最简单的话复述给门外汉听;
2、找出对方听不懂或自己表达卡壳的地方;
3、回到书本(资料),弄清楚第二个步骤;
4、重复以上的三个步骤,直到完全熟练这个概念(知识)为止。
可见「费曼技巧」最核心的步骤是教。可以教授别人,也可以教自己,它可以让一个人在学习某个知识时有及时的正反馈,马上查缺补漏。通过长时间的实践,我发现类比法用到最多,比如当我向三四岁的小孩说到 60*60 厘米有多大时,他根本没有任何概念,可说到与眼前的一块地板砖大小一样时,他马上就明白了。
倘若你不擅长类比法,对各种隐喻不太了解,建议去找乔治·莱考夫那本值得多读几遍的经典:《我们赖以生存的隐喻》。
读书也是如此。当我读完一章书时除了认真写几张读书卡片之外,必须全部读懂,并用最简单的话向别人复述出来。而这个复述和提炼的过程我倾向于通过写作来完成,即多下苦功夫把书读懂,读一万字写一千字,或者反过来。
从一个章节到一本书,从一本书到一个专题,从一个专题到整个知识体系,由小到大,循序渐进。这个是一个持续输出的过程,就像滚雪球一样,刚开始写几篇文章看不出效果,可是写得越多雪球变得越大,滚动起来就更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