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读《乡土中国》的时候,有个词在脑海中一直挥之不去,那就是“原生家庭”。原生家庭算是一个舶来词,特指父母的家庭,与之相对应则是新生家庭,也就是夫妻自己组建的家庭,新生家庭并不包括夫妻双方父母,而这则与中国传统观念是相悖的。
费老在《乡土中国》的《家族》一文中指出:“在中国乡土社会中,家并没有严格的团体界限,这社群里的分子可以依需要,沿亲属差序向外扩大。”也就是说,中国的原生家庭和新生家庭的区分是模糊的,在一定程度上新生家庭仍然依附于原生家庭,无法完成与原生家庭的割裂。“我们的家既是个绵续性的事业社群,它的主轴是在父子之间,在婆媳之间,是纵的,不是横的。夫妇成了配轴。”费老如是说。
不可否认,原生家庭与新生家庭融合成为一个“大家庭”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实现生活、养育等事务上的配合协作,加强家庭成员之间的感情沟通,但也不可避免出现种种摩擦,最重要的是在原生家庭的持续影响下新生家庭无法真正实现经济、人格、思想上的独立。在我国历代文学作品中,总是喜欢描绘主人公在失去双亲后马上懂事、肩负责任的故事,但现实情况是大部分人终其一生也无法彻底“断乳”。
“在西洋家庭团体中夫妇是主轴,夫妇共同经营生育事务,子女在这团体中是配角,他们长成了就离开这团体。”费老并没有明确说中西两种家庭关系何为优劣,但可以看出他希望被固化的中国传统家庭能够做出些许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