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宠物狗常在邻居家门上冲尿,邻居找上门多次,但狗主人不以为然,邻居愤怒不过,找机会把狗捕杀了。
狗主将邻居告上法庭,称此狗是D国纯种狗,狗主把Ta当儿子养,和狗主同睡,同在桌子上吃饭,狗主每天和狗对话交流,这狗比邻居强百倍重要千倍,现在被邻居捕杀了,狗主失象失去亲儿子一样。要求判邻居入狱,并赔偿10元狗价+20万元精神损失费等等。
邻居答辩简明扼要,切中要害:
原告“把Ta当儿子养,和狗主同睡,同在桌子上吃饭,每天和狗对话交流”,认为狗比人“强百倍重要千倍”,这些都是狗类特征,狗没有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民事诉讼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