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监”是中国封建时期下的一种特殊职业,皇帝为了避免宫里的男性佣人和后宫女性通奸,所以要求一律净身后才能入宫。不过就古代的医疗条件和技术来看,做净身手术是带有一定生命危险的。一般来说,男人肯定都不希望去当太监,但是为了生活也没选择的余地,所以当太监的人基本上都出自贫困家庭。不过想当太监可不是免费的,做净身还要缴纳一笔不小的费用,等入宫后再慢慢偿还,这种压力和风险也需要强大的精神来支撑。
清朝太监基本都来源于贫苦家庭,穷人家的孩子迫于生活无奈入宫者较多。而要当太监,必然要经历一个生死考验,那就是净身。历代王朝都有专门机构负责净身。清代时,是由内务府属下的慎刑司专门负责此事。
清政府对净身有严格的规定。首先,民间有四五个孩子以上的,才允许有一个孩子净身。其次,拥有资格的人家将净身之事上报官府备案。最后,有关机构将净身之人的情况报备礼部,在宫廷收用时候送进,经过内务府人员查验合格,方可入宫内当差。
在清初,有两个机构负责净身事宜。一个是刑部,不过他们只负责阉割大逆不道罪犯家中的未成年男性。另一个是隶属内务府,负责给入宫的男子阉割。当然制度规定如此,也有清政府认可的净身匠人来执行此事。
清中期以降,对于净身又在两方面加强了管理,禁止私自净身和禁止旗人担任太监。一开始,清朝对于私自净身实施严厉打击。顺治三年(1646),清朝规定:凡有私自净身者,本人以及实施净身手术之人处斩,全家发配到边远之地充军。邻家发现而不予举报者,一并治罪。为加强管理,还专门设有人员随时查访,一旦发现,立即送官府治罪。这种规定不可谓不严厉。
虽然如此,私自净身者仍然层出不穷。随着宫中太监数额不足使用,乾隆帝被迫在乾隆五十年(1785)放开了私自净身的禁例。在这个法令废除之后,北京出现了专门的净身职业。
光绪年间,在北京有专门经营“净身”的两家著名店铺。分别是北长街会计司胡同的“毕五”和地安门外方砖胡同的“小刀刘”。他们的职业世代相传,两家每年按照春夏秋冬四季向朝廷输送太监,平均每一季要输送40名太监给内务府。朝廷授予他们七品顶戴。
其实,净身的过程是异常痛苦而残忍的。那时候没有什么消毒设施和麻醉药,手术刀只是放在火上烧一下就算消了毒。只不过,净身匠人的动作比较麻利娴熟,这样也减少了死亡率。
净身人家在手术之前需要交纳一笔不小的净身费用,大概需要一百多两银子。如果一时拿不出,可以签下协议,由入宫者之后慢慢还清。每年逢年过节,净身之家还要给毕家或者刘家送礼。送礼是为了讨好两家,两家在宫中人脉广,与朝廷内务府联系紧密。这样一来,如果他们能说点好话,对于入宫者的前途也是极为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