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大家的关注点都在网约车上,网约车司机谋杀空姐。近日襄阳一网约车女司机跳桥身亡,跑滴滴被执法部门扣车辆,自己索要车辆未果就选择了自杀身亡。女司机是谁?为何跑滴滴会被扣除车辆?滴滴难道不合法吗?下面51区小编带大家了解事情的经过!
女网约车司机索要车辆未果 跳桥身亡
一女网约车司机被湖北襄阳市客管处执法人员查获后,索要车辆未果,于5月10日从襄阳市城区一天桥跳下,最终不治身亡。11日,襄阳官方网站通报了这一情况。当地目击者提供给澎湃新闻的一段视频显示,事发于襄阳站附近。
一人从桥上跳下,趴在地上,有民警在现场调查。目击者称,跳桥的是一名网约车女司机,其网约车被客管处查扣后索要未果跳桥。跳桥者的驾驶证显示,其叫陈雪霞,1973年出生,为河南新野县人,2015年获得驾驶证。
5月11日上午,陈雪霞丈夫邱朝军告诉澎湃新闻,“昨天(10日)妻子已经走了。”邱朝军说,自己和妻子都是河南人,陈雪霞驾驶的是一辆长安5座小轿车,才跑“滴滴”不到一个月,5月9日在襄阳火车站附近跑“滴滴”,当日上午10时左右,车被交通局客管处扣下,并罚款2万。5月10日,陈雪霞前去交通局客运处索车无果后跳桥。襄阳市交通运输局官方网站显示,城市公共客运管理处是其直属单位,负责查处非法营运城市客运行为,维护合法经营者的权益。
针对这一事件,当日10时许,襄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了《一违规营运司机身亡》的通报称,5月10日9时10分左右,在襄阳市区营运的一违规外地网约车司机陈某索要暂扣车辆未果后,直接离开,从一天桥跳下,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通报称,事件发生后,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相关部门组成专班依法依规进行调查处理,做好善后工作。5月9日上午,陈某在襄阳市区违规从事网约车营运,被襄阳市客管处执法人员当场查获,襄阳市客管处暂扣车辆,并开具相关文书,在开具文书过程中,陈某直接离开。
10日上午8时50分左右,陈某到襄阳市客管处火车站综合执勤室索要暂扣车辆,执法人员再次对其进行政策宣传,并告知如家庭确有困难,可以通过当地政府部门开具相关证明可适当减轻或免于处罚,但陈某不听执法人员的解释,离开后从天桥跳下。
这已是襄阳市今年第二次发生类似网约车司机索车未果后自杀死亡事件。
网约车司机车辆被扣 喝下敌敌畏死亡
今年2月7日,网约车司机肖志新索要被扣车辆无果后,在襄阳市交通局二楼会议室内喝下敌敌畏,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澎湃新闻从肖志新弟弟处了解得知,当天上午11时许,肖志新到襄阳市交通运输局“讨说法”,“对方说话不好听,(哥哥)拿农药喝了”。有襄阳本地网约车司机向澎湃新闻称,肖是襄阳市襄州区人,开网约车时私家车被襄阳市城市公共客运管理处扣下近一个月,并处以2万元罚款。还有多名司机称,襄阳市交通部门近日严打网约车,已扣下上百台网约车。
2017年12月7日,襄阳市召开网约车经营服务管理政策宣传会,会上发布了《襄阳市网络预约出租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据2017年12月8日襄阳政府网消息,该市交通运输局、市客运管理处相关负责人对该市网约车平台公司许可条件、营运车辆标准、驾驶员从业资质等作了详细说明。
消息称,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取得网约车经营许可证,营运车辆应当取得网约车运输证,驾驶员应当取得网约车驾驶员证。网约车行驶里程达到60万公里时强制报废,行驶里程未达到60万公里但使用年限达到8年时,退出网约车经营。消息列举了网约车司机不得随意揽客的场所,“否则,按照交通运输部《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网约车驾驶员将面临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但报道未提及什么情况下会处车辆暂扣。
“滴滴”违法吗?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凡是从事网约车经营的,必须依法取得网约车经营许可手续,方可从事网约车经营行为。
滴滴打车是专车,不算违法,但前提是来自正规租赁公司或者是正规劳务派遣司机的正规操作,否则依然是违法。
从目前来看,规制“滴滴打车”“滴滴专车”“滴滴拼车”这些出行服务的相关法律法规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和各地出台的道路运输法规等。
分析这些法律法规文件,其禁止和处罚的是没有营运资质的营利性的运输服务行为,即“非法营运”行为,主要打击的是“黑车”。从性质上看,“滴滴拼车”这种合乘出行是以互助为目的,“黑车”是以盈利为目的,收费较高。
从职业上看,“滴滴拼车”的车主往往是私家车车主,有正当职业;而“黑车”车主多是以开“黑车”为生。
从目的地看,“滴滴拼车”开往的是车主的目的地,而“黑车”开往的是乘客的目的地。
从路线上看,“滴滴拼车”的路线相对固定,而“黑车”的路线并不固定。另外,就是拼车服务中,合乘双方需要事先约定,签订合乘协议。
小编提醒各位司机,还是得合法跑滴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