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的网络条件并不像现在,所以警察发现这些犯罪记录时一般没有什么影像资料,而当警察局终于获悉了弗兰克的栖身之所后,举着枪正准备进去围捕,没想到弗兰克却先冲了出来,举着皮夹在警察面前晃了晃之后说:
“我是FBI的,XXX来了没有?”
“我不知道,来了的话可能在前面。”
“好的,你们在这守着,我去看看XXX来了没。”然后弗兰克就这么跑了......
至此,跟蹲号子生涯擦身而过的弗兰克决定金盆洗手,不搞金融诈骗了。不过他也顺利成为了FBI史上最年轻的通缉犯——那年他17。金盆洗手后的他逃到了亚特兰大,在当地租房子时因为表格需要填写职业信息,大概是不好意思填自己是“诈骗犯”或者“无业游民”,他竟然填上了自己是个医生,而搞笑的是他邻居恰好就是个医生。
大概因为他的医生邻居听说弗兰克也是医生后有点激动,一来二去的弗兰克竟然跟这个医生邻居混熟了,而在那之后弗兰克又阴差阳错地被推上了医生岗位,可谓是装逼装全套。幸运的是他的岗位平时是管理实习医生,需要亲自上阵的情况在他的任期内并没有遇到过。不过他也明白再这么干下去被人发现只是时间问题,本着对生命负责的态度,弗兰克辞职了。
在这之后,弗兰克假扮某个职业的瘾头越来越大,并且有时候入戏太深,竟然还真的变成了从业人员——在结交了一个空姐女朋友之后,他通过女友认识了在州检控官办公室任职的律师。那个时候弗兰克吹牛逼的功夫已经炉火纯青,凭借他的三寸不烂之舌,对方很快相信弗兰克是一个哈弗法律系毕业的高才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