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洛阳性奴案是在2011年9月发生在河南洛阳的一起性质恶劣的性奴案。这起案件的犯罪嫌疑人李浩非法囚禁了六名坐台女,并将她们囚禁在地下室的地窖当中,其中有两名女性被其残忍的杀害。犯罪嫌疑人李浩被判处其在2014年1月21号执行死刑。
一、河南洛阳性奴案犯罪嫌疑人
河南洛阳性奴案的犯罪嫌疑人是谁?该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叫作李浩,是洛阳技术监督局执法大队的工作人员。李浩在小区的地下室打造了一个地窖,并在地窖里囚禁了他从各个场所比如KTV等地方骗来的年轻女孩,李浩还与这些女孩强行发生性关系,成为他的“性奴”。
根据警方的调查,发现犯罪嫌疑人李浩在生活中有着不同的表现。李浩的同事评价他是一个按时上下班的人,外表老实没有什么出格的事情,大家都认为他比较顾家。犯罪嫌疑人李浩的邻居也认为他平时看起来很正常,与妻子的感情也不错。甚至他的妻子也被他给蒙在鼓里。
犯罪嫌疑人李浩交代他的犯案动机是为了赚钱,几年前的他发现在网上通过表演淫秽视频就可以赚钱。于是他特意打造了一个地窖,还在地窖中设置了重重阻碍,因而被骗进来的女孩很难逃脱。残忍的他还杀害了两个反抗的女孩,并对剩余的女孩进行洗脑和奸污,让她们在网上进行裸聊来为自己赚钱。
二、河南洛阳性奴案的过程
出生于1977年的李浩,其实他的心里一直都有一个不为人知的念头。一次偶然,他在玩电脑的时候发现了淫秽视频的价值之处,他知道他可以利用这个赚大钱并且满足自己的私欲。于是他的心里开始着手策划一个天衣无缝的“性奴”地点,并且开始选取最佳囚禁地点。
犯罪嫌疑人李浩的脑子出现了这个疯狂的念头,于是他先在西工区的某个小区购买了一个地下室,每天都在在地下室里挖地洞。并且在地洞配备了供“性奴”所生活的一些基本用品。为了防止他的“性奴”逃跑,他在地洞入口设置了7道大铁门。在地窖完工后,他先后在一些娱乐场所骗来了坐台女,然后发泄自己的私欲,让这些女孩进行网上裸聊为他谋取钱财。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一个女孩在李浩强迫他外出卖淫的途中逃了出来,这名女孩立刻报警,当地的警察于是迅速出动,在这位侥幸逃脱的女孩的帮助下成功找到了另外两名受害者,并且也到达了李浩的作案地点。经过紧急抓捕,嫌犯李浩终于戴上了属于他的手铐。
三、河南洛阳性奴案的结果
此次案件中,犯罪嫌疑人李浩的犯案过程简直让人惨不忍睹。犯罪嫌疑人李浩的行为可以被称之为丧失人性了。李浩也必须为他的这些所做所为付出沉重的代价,因此犯下如此泯灭人性大罪的李浩也终将收到法律的制裁。2012年11月30日,河南洛阳性奴案主犯李浩被判处死刑。
看到河南洛阳性奴案的犯罪嫌疑人李浩,对于生命的如此践踏,对受害女性的摧残,我们也不会对他的死亡产生任何怜悯之情。也许这个社会正在一点点变得冷漠和残酷,但依旧希望我们的内心美好,能够驱散变态内心的阴暗和腐朽。愿所有人都与之共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