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石首群体性事件是一起严重的因为数万群众的起哄而导致的一场扰乱社会秩序的案件,湖北石首群体性事件还惊动了中央领导同志的高度重视,这起事件的起因到底是什么呢,跟随51区小编的脚步一起去看看吧。
湖北石首群体性事件:
2009年6月17日至6月20日,湖北省荆州市石首市发生因酒店厨师涂远高非正常死亡导致的数万群众围观起哄,围堵道路骚乱事件,夜间至21日凌晨,事态已逐渐平息,停放在事发地永隆大酒店内的尸体已送往殡仪馆,围观群众全部散去,2009年10月17日上午,湖北省石首市人民法院对2009年6月17日发生的涂晓玉等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案依法公开进行了一审宣判。
湖北石首群体性事件起因:
2009年6月17日玩八点半,石首市公安局接到报案称石首市笔架山街道办事处永隆大酒店发现一具男尸,民警赶到现场后进行全方位的勘察,法医也对尸体进行了初检并无致命伤,民警在所住房间排查时发现一封遗书,大概内容就是厌世轻生初步认定为自杀,民警多次与家属进行沟通,必须解剖尸体才能查清真相,家属拒绝导致尸体停放在酒店内,导致围观群众越来越多引发大规模群体性事件。
湖北石首群体性事件调查结果:
死者涂远高,男,24岁,石首市高基庙镇长河村5组人,初中文化程度,生前为该酒店厨师,通过法医专家解剖、检验、毒物化验、X光拍片等技术方法检验,并结合现场勘察、调查走访的结果,警方认定石首“6·17”事件死者系高坠自杀身亡。经家属同意,遗体已于当日4时许火化,并由家人按当地风俗于9时30分左右入土安葬。
石首市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涂晓玉、陈补生、王传淑、涂远华等人无视国家法律,在明知涂远高系自杀身亡的情况下,为了实现无理要求,组织、煽动群众聚集闹事,对情节严重的首要分子,依法予以从严惩处;对罪行较轻,犯罪后认罪、悔罪的被告人依法从宽处罚,分别适用了缓刑或者判决免予刑事处罚。
湖北石首群体性事件的思考:
在网络时代,每个人都可能成为信息渠道,都可能成为意见表达的主体,政府发声和舆论引导需要比过去更高更强的能力,在汶川地震期间,政府一天一场、有时是好几场新闻发布会,主流媒体放开新闻报道,互联网、手机、无线电、卫星通讯等新技术传播媒介也各显神通,保障了灾情和救灾工作的高度透明,极大地振奋了民族精神,增强了社会凝聚力,也提高了政府的威望,加深了政府和人民的血肉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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