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方便家长接送孩子,近日,南京市政府公布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小学“弹性离校”工作指导意见》,并专门出台管理规定,把“家长自愿、学校公益和规范办学”作为学校实行“弹性离校”的基本要求,以此免除一些家长的担忧。
作为一名老师,笔者认为此项政策如要长久推广,并让家校双方都满意,以下几个问题要深思:
一是将部分孩子列入“弹性离校” 队伍,有可能引发孩子的心理问题。
关于哪些学生可以弹性离校,规定中是这么说的:凡正常放学后按时离校有困难的小学生,由家长依照学校相关规定自愿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批准后均可延时离校,且不需要缴纳费用。那么具体操作时,一般优先安排一、二年级学生以及残障学生、留守儿童、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
这样把学生一分类,一筛选,家长是轻松了,但是孩子的心理轻松吗?他们有可能滋生出“我是困难户”的思想,甚至会产生自卑感,如同需要国家关照的“五保户儿童”。笔者担心,家长的担子松了,孩子的精神压力大了。
二是“弹性离校”期间如果孩子体验不佳,可能给家校关系带来负面效应。
“弹性离校”期间安排什么活动?如果安排做作业,不同年级的孩子是需要不同的、专门的老师来辅导的。如果安排社团活动,则需要投入更多的师资,挤占老师们的休息时间,这无形加重了老师的负担,且这项额外工作还是义务的,难免打消老师的积极性。
有专家指出,实施“弹性离校”至少有四点好处,一是减轻家长心理负担和经济负担;二是增加了孩子乐趣,孩子可以在学校与同龄人玩耍。三是缓解了家长和学校的关系,会促使家长主动配合学校,做好各种工作。四是缓解了交通压力。这四种好处中,有关于家长的,有关于孩子的,却没有一条是与老师相关的。一个政策的落实,关键在于付出义务劳动的老师,但这个政策里没有一条关于给老师带来的好处,这显然不太科学。
老师如果应付式照管一下,孩子在校既没有很好的完成作业,又没有参与丰富的社团活动,还浪费了时间,恐怕会引起家长的不满。
三是“弹性离校”如果让家长养成依赖习惯,有可能弱化家庭教育的功能。
有人认为,“弹性离校”让孩子留在学校,开展活动,能让学生养成良好的生活和学习习惯,理由是以往放学后就把学生推向了家庭或社会,有些无人监管的孩子在家看电视、玩电脑游戏“成瘾”,不利于孩子的成长。
但是仅靠放学后一点时间的监管,解决不了实际问题。忙碌的家长永远忙碌,这样做只会增加家长的依赖心理,把教育的责任全都推给学校。一个孩子的健康成长来自学校、家庭和社会的共同配合,这样的政策会误导家长:把孩子的一切都交给学校,家长只需要接孩子回家吃饭、睡觉就行。这样一来,家庭教育将更会缺失。
“弹性离校”政策推行者的初衷是好的,但是只有解决了以上几个问题,才能真正深入人心,走向深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