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孙志刚事件,相信很多人都有听说过,年仅27岁的大学生在收容所被毒打死亡,仅仅只是因为缺少暂住证而被警察带到收容所拘留。结果实在让人心痛不已,据说在事件发生后,《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在国家法律上已经被废止了。
一、孙志刚事件真相
孙志刚事件是发生在2003年的一次恶性暴力事件,最终导致了孙志刚的死亡。据说在2003年3月17日晚上,事情发生在当晚10点,喜欢上网的孙志刚离开与朋友合租的住房,准备到附近一家网吧去玩。孙志刚是广州达奇服装公司的一名平面设计师,毕业于武汉科技学院。从深圳跳槽进入达奇公司,当时处于试用期,月薪2000元。
走到天河区黄村大街上时,孙志刚突然被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区公安分局黄村街派出所的警察拦住了去路。当时他穿着什么样的衣服,事后已无处查实,因而也无法判断警察拦住他,是否因为“他不修边幅”。孙志刚并不知道,此时广州市公安机关正在开展“严打”的统一清查行动,三无人员是重点清查对象。谁也不知道的是,就因为警察错误的收容导致了悲惨结局。
由于身上没有带任何证件,孙志刚被带到了黄村街派出所。当晚,将近110人先后被带进这个派出所,其中30多人被收容。孙到派出所后,由两名“辅警”做了笔录。这是一份有点奇怪的笔录,上面孙志刚被问及有无固定住所、稳定生活来源和合法证件时,所答已无可考,填写的竟均为“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