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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人发指的福田孝行杀人案,凶手被判死刑至今未死

福田孝行杀人案是近年来日本最为著名的杀人案件,1999年发生在日本山口县光市,其残忍程度令人无法忍受,一名刚满18岁的少年,竟对一位柔弱的母亲以及一个刚满11个月大小的婴儿伸出魔抓,简直不可原谅,可日本的司法集团却仅仅是将其关入牢狱,至今还没接受应有的惩罚。

受害者:本村弥生,本村夕夏(婴儿)

凶手:福田孝行

受害者家属:本村洋

案件发生时间:1999年4月14日

案件终审时间:2008年4月22日(福田孝行被判死刑)

至今,犯人依旧没有被执行死刑。

【凶手辩护律师的辩词】

「被告福田的母亲是自杀身亡,被告因为渴望母爱,希望被母亲拥抱的欲望过于强烈,才会在见到被害人时情不自禁的抱紧被害人,最后造成被害人死亡的遗憾。被告并非是强奸目的而侵入民宅,而是想求取失去的母爱。至于被害人死后还对被害人尸奸的行为,世纪辩护团的律师是这样辩解的:因为被告福田认为,只要将精子送入被害人的体内,被害人就会起死回生。所以死后对遗体的性行为并非污辱遗体,而是一种起死回生的仪式。至于用绳索勒毙夕夏小妹妹也不是心存杀意。因为夕夏妹妹一直哭泣,福田被告想让夕夏妹妹停止哭泣,所以在她的脖子上绑上蝴蝶结而已。」

福田孝行

一、福田孝行杀人案真相

1999年4月18日,警方逮捕当时刚满18岁一个月的少年。根据犯人的供述,他于4月14日当天下午两点左右,乔装成排水管检查的工人,按门铃顺利进入被害人家中。目的只有一个——强奸被害人

本村弥生、本村夕夏、吉田检察官

少年将【本村弥生】压在身体下面,可是遭到被害人激烈的反抗。少年于是动手掐死被害人被害人弥生窒息死后,加害者的少年用事先准备好的胶带将被害人双手捆绑,并在口鼻处也黏上胶带(预防被害人"万一"又苏醒),对死去的被害人进行尸奸。

当时11的月的婴儿【夕夏】一直在妈妈的旁边哭泣不休,少年将婴儿抛往别处,可是婴儿还是挣扎哭着,往已死去的母亲遗体处爬去。兽性大发的少年怕婴儿的哭声引起邻人的注意而坏了他的好事,于是将哭闹不止的【夕夏】从母亲遗体旁边拉开,重摔地面数次之后再用绳索勒毙。

二、本村洋的玩命诉讼

本村洋

虽然加害的少年当时未满二十岁,可是所犯的案情残忍重大,山口县的少年法庭决议将全案移交山口地检署审理。第一次开审议庭时,【本村洋】先生抱着妻女的遗照出庭,却被法官阻止。法官的考虑是,被害者的遗照会影响加害少年的心理跟情绪。开庭时,犯人【福田孝行】穿着拖鞋进入法庭,辩护律师推推他的手示意,福田这才对着被害人家属的方向鞠躬,说了一句:「真是对不起,我做了无法宽恕的事。」这句"对不起",成为之后法官认定犯人"已经有悔改意思"的参考。杀了两个人,只要事后表现出"我很抱歉"的样子,就代表有悔改,然后就可以得到宽恕。

本村一家三口

【本村洋】先生不断的跟法官抗议,最后,法官准许他带遗照进去,条件是必须用黑布将照片盖住才可以。当时一审下的判决是——无期徒刑。跟台湾类似的是,日本并没有真的无期徒刑。尤其当时的少年身上有着少年法保护,顶多关个七、八年(表现良好的话)就可以出狱。当时被告的辩护律师,竟然在法官下了无期徒刑的判决时, 对着旁听席的被害家属,比了一个"胜利"的手势。【本村洋】先生在判决之后招开记者会,他是这么说的:

「我对司法很绝望。原来司法保护的是加害人的权益,司法重视的是加害人的人权。被害者的人权在哪儿?被害家属的权益在哪儿!?如果司法的判决就是这样,那不如现在就把犯人放出来好了,我会亲手杀了他!!」

记者会结束后,担任检察官的【吉田】先生对此案件的不公正发出了严厉的控诉,并立誓帮助【本村洋】控诉到底。

三、不可饶恕的福田孝行

当晚十点,【本村洋】上了日本的电视节目,并面对全国观众控诉了法律的不完善,不公正,得到了民众以及国家总理【小渕恵三】的强烈支持。

一审:福田孝行被判无期徒刑。

二审:被法院驳回。

被告【福田孝行】的辩护律师由原来的两人(自愿担任)增加为二十一位,规模之大,堪称世纪辩护律师团。

一审、二审中【福田孝行】辩护律师的辩词:

「被告福田的母亲是自杀身亡,被告因为渴望母爱,希望被母亲拥抱的欲望过于强烈,才会在见到被害人时情不自禁的抱紧被害人,最后造成被害人死亡的遗憾。被告并非是强奸目的而侵入民宅,而是想求取失去的母爱。至于被害人死后还对被害人尸奸的行为,世纪辩护团的律师是这样辩解的:因为被告福田认为,只要将精子送入被害人的体内,被害人就会起死回生。所以死后对遗体的性行为并非污辱遗体,而是一种起死回生的仪式。至于用绳索勒毙夕夏小妹妹也不是心存杀意。因为夕夏妹妹一直哭泣,福田被告想让夕夏妹妹停止哭泣,所以在她的脖子上绑上蝴蝶结而已。」

三审之前,【吉田】检察官不屈不挠决定继续上诉最高法院。检察官得知被告在狱中曾经寄出几封信件给外面的友人。于是挨家挨户的查访,终于探访到差出信件的收件人,并且得到收件人(被告友人)的同意,取得被告亲笔书写的信件。让人震惊的是福田孝行竟然在信中写道:

「不过就是一只公狗走在路上,碰巧遇到一只可爱的母狗,公狗 自然而然的就骑上去了......这样也有罪吗!?」信中甚至充满了侮辱被害人及其家属的言论,其中还有藐视司法的部分,他写着:

「这世界终究是由恶人获胜的!7、8年之后,等我出狱时,你们要举办盛大的party欢迎我啊!」

世纪辩护团律师的结论是:被告并非故意强奸杀人而是伤害致死。检察官那方因为想让被告被处死刑,所以把被告塑造成十恶不赦的形象。还好,检方提供福田被告寄给友人的信件做为证据。对照一审跟二审法官认为「被告未来仍然有无限的可能性以及被告已经有悔改之意的说词」与福田被告查出信件的内容,无疑是一大讽刺。

【本村洋】虽没有庞大律师团助阵,却不是孤军奋战,2008年4月22日高院开庭,4千位日本民众齐聚替本村加油打气。 同日,法官对被告一方的辩护主张全面否定,宣判福田被告因恶行重大处以死刑。福田终于被判死刑,但全案仍在上诉最高法院。但【本村洋】说,「我会把判决书带到墓前让妻女知道」。

四、死刑仍未执行

2008年4月22日,广岛高等裁判所更审判处被告死刑,辩护团即日提出上诉。

2012年2月20日,最高裁判所否决二审上诉,维持判处被告人大月孝行(原名为福田孝行,后改姓大月)死刑。

2012年10月29日,辩护团认为已经确定的死刑判决有重大失误,以法医和心理医师的鉴定结果作为新证据,向广岛高级法院提起再审请求。

2014年,犯人依旧关押在广岛拘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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