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近期的一项婚姻调查当中,离婚率较以往上升较多。现代社会,夫妻离婚多是由于第三者的出现,一方出轨会导致婚姻难以维系下去,最终走向离婚。如果一方在没有离婚的前提下就与第三者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就构成重婚,这个时候作为婚姻里的受害者的一方,想要离婚同时又想告对方重婚,这两件事情可以一起进行吗?
一方因为重婚导致夫妻关系出现裂痕,没有过错的一方选择离婚同时想要控诉对方重婚的,或者是在重婚案件当中,重婚的一方作为过错方主动要求离婚的,离婚和重婚是不能一起审理的,众所周知,离婚案件属于民事案件,应当适用的是民事诉讼程序。重婚属于《刑法》第258条规定的犯罪行为,应当适用刑事诉讼程序审理,两个案件属于不同的诉讼程序。
根据《婚姻法》第32条第3款第1款以及第46条的规定,可以总结得出,如果重婚导致离婚,调解无效的,则应当准予离婚;由于重婚离婚,没有过错的当事人有权向有过错的一方提出赔偿。由于重婚罪必须由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确定,离婚案件的审理就需要以刑事案件的重婚处理结果为依据,应当在重婚案件审理完毕以后再处理夫妻双方离婚的诉讼。
因此,对于起诉离婚的民事诉讼和针对另一方重婚行为的刑事诉讼,两个诉讼案件的审理中,离婚案件已经开始审理的,应当中止离婚案件的审理,等待重婚案件的审理结果,待重婚案件审理结束以后,恢复离婚案件的诉讼。
在婚姻当中,我们一直以来宣扬和奉行的都是一夫一妻制度,婚姻要维系需要的是悉心的经营,需要的是忠贞,出轨行为是对婚姻的背叛与破坏,有配偶还与他人结婚的行为是违法行为,属于重婚,将会面临刑事处罚。在一方重婚的情况下与对方离婚的,如果经过刑事程序认定对方构成重婚罪的,离婚案件当中可以以重婚判决作为证据,申请过错方对无过错方进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