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人因为自身身体原因而不能与他人发生性行为,但这样就会对另一方造成影响,也是不利于夫妻婚后生活的。因此有的人就会认为不能发生性行为者是不可以与他人结婚的。那从法律角度来看的话,究竟不能发生性行为者能不能与他人结婚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我国1950年婚姻法第五条第二款规定有生理缺陷不能发生性行为者禁止结婚,而现行的1980年婚姻法则并未把生理缺陷不能发生性行为作为禁止结婚的条件。
1、这种生理缺陷,既无传染性,又无遗传性(无生育能力)对对方健康没有影响。
2、实际生活中明知生理有缺陷不能发生性行为而自愿结婚的有两种情况,一种是一方或双方有生理缺陷,不能发生性行为,他们的结合完全是出于互相照顾、互相安慰;
另一种是一方由于公伤或疾病造成的这种生理缺陷,而另一方完全出于高尚的情操,自愿作出牺牲的结合。这种自愿结婚,一般对社会也无危害。
3、考虑到当前我国尚未能在全国的范围内普遍实行婚前健康检查制度,所以有无生理缺陷,婚前不易发现。
而婚后发现的,只要有一方坚决要求离婚,就应准予离婚。对于婚前故意隐瞒生理缺陷者,还要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
因此,只要双方愿意,即便是存在生理缺陷,不能进行性行为,也是可以结婚的,婚姻登记机关应当依法办理婚姻登记,任何人不得干涉。
二、不适合结婚的各种条件
关于不适合结婚的条件,一般来说得具备以下条件:
直系血亲,是指具有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具体是指直接生育自己和自己所生育的上下各代的亲属,如父母和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和孙于女、外孙子女等都包括在内。
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是指出于同一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旁系血亲,具体包括:兄弟姐妹(异父异母的兄弟姐妹除外);伯、叔、姑、舅与侄(侄女)、甥(甥女);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
近亲属结婚,极容易将一方或双方生理上、精神上的弱点和缺陷毫无保留地暴露出来,累积起来遗传给后代。
据统计,人类隐性遗传性疾病有1000多种,如父母为近亲,其带来隐性基因发病率高出非近亲结婚的150倍,出生婴儿的死亡率也高出3倍多。
禁止近亲结婚,对提高中华民族的整体素质,促进民族的繁荣昌盛具有重要意义。
实践中,对于不能发生性行为者如果满足了《婚姻法》中的结婚条件的,其实也是可以与他人结婚的,但在结婚之前需要先告知对方自己的实际情况,否则的话就有可能存在骗婚的情况。在对方了解了具体情况之后,仍愿意与之结婚的,则法律方面也是不会做出干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