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律中认可的婚姻关系,要求双方必须都要符合了规定的条件,另外还要办理登记,在领取到了结婚证之后,那么才能成为合法夫妻。那其中法律中规定男女结婚的法定条件是什么呢?下面就让律图小编来为你解答这个问题吧。
男女双方通过自由恋爱,想结为法律上的夫妻,必须符合法律的有关规定。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相关规定,男女双方结婚的积极条件包括以下三点:
(一)、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民法典》第1046条规定,“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这是婚姻自由原则在结婚问题上的具体表现。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的要求是指:男女双方自愿,而不是一厢情愿;男女本人自愿,而不是必经父母或第三人的同意;男女双方完全自愿,而不是勉强同意。
(二)、达到法定婚龄
法定婚龄是指法律规定的允许结婚的最低年龄。《民法典》第1047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男女双方当事人达到法定婚龄后,有决定自己是否结婚和何时结婚的权利,由此可见与我国古代强制早婚的必婚制比较,我国《民法典》实行的是倡导晚婚的允婚制。
(三)符合一夫一妻制原则
根据一夫一妻制原则,申请结婚的双方当事人需原配偶,只能是未婚者,或者丧偶、离婚者。违反一夫一妻制的男女结合,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
二、不能结婚的条件有哪些
达到法律的规定的要求,男女双方可以自由结为法律意义上的夫妻。然而,并不是所有男女都可以自由结婚的,现实生活中,哪些条件又是绝对不能结婚的呢?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男女双方不能结婚的条件:
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直系血亲,是指具有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具体是指直接生育自己和自己所生育的上下各代的亲属,如父母和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和孙于女、外孙子女等都包括在内。
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是指出于同一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旁系血亲,具体包括:兄弟姐妹(异父异母的兄弟姐妹除外);伯、叔、姑、舅与侄(侄女)、甥(甥女);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
我们发现现实中有不少人因为不满足结婚条件,而无法领取到结婚证,这样的情况下男女之间自然也就无法成为合法夫妻。而也有一部分人是因为申请结婚登记的部门没有找对,从而没有领取到结婚证。而就结婚的法定条件来看,其中包括了积极条件和禁止条件,这点还请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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