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前协议需要第三人证明吗
婚前协议,是指将要结婚的男女双方为结婚而签订的、于婚后生效的具有法定约束力的书面协议。因此,婚前协议要明确双方自愿达成,约定内容不违反国家法律规定。不得侵犯第三人合法权益,不得剥夺或者限制一方合法权利。经双方签字确认即可。
制定婚前协议的主要目的是对双方各自的财产和债务范围以及权利归属等问题作出约定,以免将来离婚或一方死亡时产生争议。相关法律明确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因此,婚前协议不需要第三人证明,只要签协议的时候双方都清楚明白协议内容,并自愿签协议即可。如果婚后变动协议内容,需要双方自愿同意变更。
1、书面。
婚前协议书一定要是书面的,才具法律效力。书面的婚前协议书,能够作为提供协议内容的证据,并能协助证明双方都了解并同意协议书之内容。
2、双方出于自愿签字。
3、公证。
4、在合理、公平、以及没有错误、诈欺、压力的情形下,签订的书面婚前协议书,应该具有法律的约束力。
如果某一方是被不公平的方式诱骗,而签下了婚前协议书,或是在相当大的精神压力之下,签订了婚前协议书,该婚前协议书不具法律的约束力。此外,违反公共政策的婚前协议书条款,法院一般都不愿意强制执行。
5、有律师代表。
6、双方都已经完全了解责任、权利、可能的变通方式。
7、各自的财务状况都已经完全让对方知晓,应当以清单列表的方式清楚列出所有的现有资产与负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