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婚姻法》第8条明确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结婚登记。”结婚登记是使婚姻合法有效的程序,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取得了结婚证的,婚姻即告成立,在法律上才是合法夫妻,受法律的保护。如果没有登记结婚手续,即使双方都认为相互之间是夫妻关系,包括已经举行了婚礼、两人已经同居、财产共享,这些都不为法律所承认,当然也就不能享受到法律对夫妻关系的保护。因此,即使办了酒席,但双方仍未成立合法的婚姻关系,应当补办结婚登记手续。
二、婚姻关系的成立有三个基本的法律特征:
结婚的主体是男女两性。不是由男女两性生理差别的结合,便不构成结婚。同性别的人之间不能结婚。
结婚行为是法律行为。申请结婚的双方当事人必须遵守法律的规定,履行法律规定的结婚登记程序。否则,婚姻关系不产生法律后果。即:不受法律保护的无效婚姻,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所规定的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否则不具有合法婚姻的效力。
结婚行为的法律后果是,确立双方的夫妻关系。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责任、权利、义务。这种已确立的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任何单位、个人或夫妻双方都无权解除夫妻关系。
关于结婚,法律上有法律上的规定,而民间也有民间的说法。在民间,一般双方举行了婚礼,办了酒席,那么在亲戚朋友的眼里就算是结婚,彼此也是夫妻关系。但在法律上,此时男女并没有领取结婚证,只能按照同居关系对待处理,却不可以认为是婚姻关系,自然也就不算是法律上的结婚。为了保障男女双方的合法权利,满足了结婚条件的,还是尽快办理手续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