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失业登记的手续是怎样的?
1、基本资料:本人户口簿、身份证、一寸证件照两张,视情况提供如下资料:
(1)大/中专、技校毕/肄业生:毕/肄业文凭;
(2)初/高中毕业生:就业预备制合格证书;
(3)刑满释放或解除劳教:释放或解教证明;
(4)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退工通知单、《劳动手册。
2、申请人携带上述资料到户籍所在地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
3、经办工作人员审核资料的正确性,资料齐全,符合条件让申办人填写相关表格;
4、表格填好办理失业登记。
二、失业登记的对象有哪些?
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劳动者开办私营企业、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 没有办证的,可以领取就业失业登记证。除此之外,以下8种人员可以申请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
年满16周岁,从各类学校毕业、肄业后未就业的;
承包土地被征用,符合当地规定条件的;
军人退出现役且未纳入国家统一安置的;
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或解除劳动教养的;
其他经县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认定的失业人员。
三、持有失业登记证享受哪些待遇?
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劳动者在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接受服务、办理就业登记与失业登记手续和申请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时,应出示《就业失业登记证》。
登记失业人员凭《就业失业登记证》申请享受登记失业人员相关就业扶持政策;就业援助对象凭《就业失业登记证》及其“就业援助卡”中标注的内容申请享受相关就业援助政策;符合税收优惠政策条件的个体经营人员凭《就业失业登记证》(标注“个体经营税收政策”)申请享受个体经营税收优惠政策。
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在首次向劳动者发放《就业失业登记证》时,应在《就业失业登记证》上注明证件发放信息、劳动者个人基本信息、就业失业状况信息、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信息等内容。
综上所述,职工被单位辞退造成失业的,应当尽快去办理失业登记,这是领取失业金的前提条件。办手续的时候带上身份证户口本,相关照片及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等材料,在居住地的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工作人员会对材料进行审核,准确无误的现场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