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居民需要材料:
(一)那女双方的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如果是集体户口需要首页复印件并在户籍所在单位盖章;
(二)男女双方的身份证;
(三)三张2寸红底的两人合照照片;
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带的材料:
(一) 有效的身份证及通行证;
(二) 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 本人的有效护照或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 所在国公证机构或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华侨应当初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 本人有效护照;
(二) 居住过公证机构或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一) 申请 结婚双方要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婚姻登记申请。该申请必须本人亲自到场。
(二) 审查 结婚登记机关接到申请后应当审查,即婚姻登记机关依法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进行审核与查证。因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而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三) 登记 结婚登记机关对于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颁发结婚证应当在当事人双方均在场的情况下进行。
结婚是人生重要的事情也是一件喜事。结婚登记手续的办理可能在实际操作中会有些麻烦,但是为了保障合法的婚姻,避免日后出现更多的麻烦,一定要让自己的婚姻合法,不仅得到家人的祝福还有得到法律的保护。而实际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身份不同,那么在办理结婚证的时候,需要提供的身份证件也是不一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