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子女在结婚的时候,作为父母往往都会拿出自己的积蓄来赠送给子女,但要是不说清楚的话往往就会视为对子女夫妻的赠与,那么赠与的财产就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而有的父母就想要只赠与给子女一方,那一般子女结婚如何把财产只给其一方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所得等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如果只想把财产给子女一方,可以通过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所有,如果是房产,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也只归子女一方所有。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婚前房屋,婚后增值部分是不是共同财产?
自然增值是指在财产所有人拥有的财产因所有人以外的变化因素的存在而出现的价值增长状态,财产所有人在此一状态的发生过程中并未起到任何积极推动的作用,即财产所有人并未将原有财产投入到价值再生产的过程中,财产增值的原因是由于外在的因素造成。
房屋的增值部分,因所有人以外的变化因素的存在而出现的价值增长,是属于自然增值。
如果父母还想赠与财产的话,就要考虑清楚了。这时要是没有说清楚只是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那一般都是视为对子女夫妻双方的赠与,也就是说这部分赠与的财产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日后要是离婚的话就需要做出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