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这一规定中的30天时限,即社会热议的“离婚冷静期”。所谓“离婚冷静期”,就是指夫妻协议离婚时,给要求离婚的双方当事人一段时间,强制当事人暂时搁置离婚纠纷,在法定期限内冷静思考离婚问题,考虑清楚后再行决定是否离婚。这个法律规定当事人冷静思考离婚问题的期限为“离婚冷静期”。
所谓“离婚冷静期”,就是指夫妻协议离婚时,给要求离婚的双方当事人一段时间,强制当事人暂时搁置离婚纠纷,在法定期限内冷静思考离婚问题,考虑清楚后再行决定是否离婚。
离婚冷静期是强制的,但离婚冷静期仅适用于协议离婚的情形,诉讼离婚是没有离婚冷静期这个说法的,只要想离婚了,那么就可以随时向被告住所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1、协议离婚。双方协商一致离婚的,应该签订离婚协议,且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而达成的协议或者意见。签订离婚协议之后,双方还需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在民法典生效以后,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后还需要经过30天的离婚冷静期,冷静期期满之后30日内还需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否则视为双方撤回离婚申请。
2、诉讼离婚。想要离婚的一方可以到对方所在地的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对方所在地的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一般是指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一般情况下,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离婚冷静期是法律上的强制规定,有明确的时间限制,(一个月的时间)但没有次数限制,只适用于协议离婚的方式,在诉讼离婚中,并没有离婚冷静期的说法。夫妻双方协商一致,签署离婚协议后,可以办理离婚手续。
延伸阅读: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