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城市:大同区律师 东陵区律师 靖江市律师 肇源县律师 沈北新区律师 德清县律师 林甸县律师 于洪区律师
在我国,军人结婚与离婚都十分复杂,要经历的程序非常多,这是由军人的工作性质决定的。相对于结婚,离婚的手续更为繁琐,限制条件也非常的多。现在的男男女女对婚姻的期待很高,一旦双方感情不合就会选择离婚。那么现在我国军人离婚要通过部队吗?律图为您解答疑惑。
军人离婚必需通过部队。现役军人离婚,应当严肃谨慎, 不得违反国家法律和军队纪律,不违背社会公德;现役军人申请离婚的审批程序、权限与申请结婚的相同,均要由当事人双方写出书面申请,并由上级领导批阅。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出具同意离婚的证明时,应要求离婚双方签字或提供本人书面意见。除此以外,军人离婚的审查、登记等程序与一般离婚相同。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八十一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1)完整准确地理解军人的离婚否决权。非军人要求离婚的,一般情况下,军人一方有一票否决的权利。法院应根据军人的这一意愿,尽量调解和好或者判决不准离婚。但军人的离婚否决权只具有相对意义,否决离婚这一票能不能产生不准离婚的法律后果,不仅取决于军人一方的愿望,也同时取决于军人一方有无重大过错。
(2)军人行使离婚否决权之后,要积极做好化解婚姻危机的工作。
(3)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地投下离婚的赞成票。如果配偶与第三者通奸、同居、重婚或者有其他重大过错,经教育毫无悔改的诚意,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作为军人一方,应适时地、十分理智地为离婚投下一张赞成票。
2、 关于夫妻一方为现役军人,且军人一方要求离婚的军内调解和出证程序
(1)关于夫妻一方为现役军人,且军人一方要求离婚的军内调解和出证程序。它分两种情况:
(2)军人所在部队政治机关领导应当视情进行调解,符合离婚条件,并经对方同意,政治机关方可出具证明同意离婚,双方到地方婚姻登记管理机关进行离婚登记。
3、如军人一方坚持离婚,对方坚决不同意离婚的,部队可商请对方所在单位或地方有关部门进行调解,调解无效的,政治机关出具证明,由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这里需要注意两点:
这里的“调解”是“视情况”和“可商请”,都不是“必须”或“应当”,即这种情形下的军内调解不是必经程序。
第一种情况是政治机关方可出具证明同意离婚,即这个证明是同意离婚的证明;而第二种情况是政治机关出具证明,即这个证明不是同意离婚的证明,而是关于调解状况的证明。
4、关于夫妻一方为现役军人,非军人一方要求离婚的出证程序。它也分两种情况:
(1)如军人一方同意离婚的,政治机关可出具证明同意离婚,双方到地方婚姻登记管理机关进行离婚登记。
(2)如军人一方不同意离婚,政治机关不得出具证明,但经政治机关查实军人一方确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军人离婚要通过部队吗?答案是肯定的。总的说,军人是结婚容易离婚难,军人一方对是否离婚有着一票否决权,除非军人一方犯了道德或法律的错误。所以如果你的准另一半是军人,在结婚之前一定要仔细考虑,这段感情是不是自己想要的。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律图山东律师。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