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因在杭州丢了身份证在外地能补办身份证吗?
中国大多数地方都可以异地办理身份证,只是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杭州也不例外,要在杭州异地办理身份证需要符合一定条件。
应该符合的条件是:凡是在杭州市域范围合法稳定居住、就业、就读的,且符合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条件的外地来杭人员,可以选择全市任一户籍派出所的居民身份证受理点办理异地身份证申领手续。
1.办证材料:
身份证件:包括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仅限居民身份证换领)或机动车驾驶证、护照等公安机关签发的其他有效身份证件之一。
在杭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证明材料:包括《浙江省居住证》、居住登记材料、劳动合同、工商执照、经教育部门注册的学生证或学籍证明材料、房屋权属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等材料之一。
2.不予受理情形:
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的;
申领人提供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省、自治区、直辖市内住址变更除外)与人口系统中信息不一致难以确认身份的;
申请人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
有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和买卖、使用伪造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国家机关证件行为的;
属于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的不良信用记录人员的。
二、身份证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节选)
二十二、将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修改为:“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
“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十三、在刑法第二百八十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八十条之一:“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情节严重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