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的话分为诉讼离婚和协议离婚,协议离婚要求双方当事人必须都在场,但是因为很多原因,比如一方当事人不愿意离婚,或者一方当事人因为失踪或者其他原因不能亲自参与离婚的情况,那么此时应该怎么办,一方失踪了怎么离婚呢?
关于夫妻一方失踪,但是另一方想要离婚的情况,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一般有两种解决的方式。
首先第一种就是我们平时经常接触的诉讼离婚,我国对于一方失踪一方要求离婚的情况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最高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中就明确规定了,因为诉讼离婚,一方向法院送达起诉状之后,法院同意立案后会送达诉讼文书给另一方,因此在一方下落不明的情况下,另一方只要求离婚的情况下,法院会想失踪的一方通过公告的形式送达诉讼书。这时就存在说如何认定送达至对方的问题,因为对方下落不明,存在无法得知的情况,所以《民事诉讼法》就规定了,公告发出之日起计算,经过了60日的那么就认为送达了,意思即不管是否被被告看到,在法律上都视为送达,那么在进行庭审时,对方还没有出现,受审,应诉的话,那么就认定为缺席判决。
以上是一方只要求离婚的情况。
还有一种方式是通过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或者死亡,以此解除婚姻关系。
那么如何认定为失踪或是死亡呢?我国法律有明确的规定,在《民法通则》第20条就明确规定了,如果公民下落不明的时间满2年的话,那么另外想要离婚的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下落不明的一方为失踪,但是首先应发出寻找下落不明方的公告,且有公告期,公告期为3个月,3个月届满后,如果还是下落不明的话,法院此时才可以作出失踪的判决,此时,想要离婚的一方自然就可以提出离婚诉讼,因对方失踪准予离婚。
下落不明认定死亡的规定,《民法通则》也有明确的规定,时间比失踪的时间长2年,也就是四年(意外事故除外,意外事故满2年即可),下落不明满四年的话,离婚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下落不明方死亡。当然,法院也需要发布公告寻找下落不明方,届满一年后仍然没有找到,即可以认定死亡,婚姻关系即从宣告死亡之日起自动解除。
以上是如何与失踪方解除婚姻关系的方式,但是不同方式解除婚姻对财产的分配有很大的影响。第一种,只是要求离婚,没有申请对方失踪或者死亡的情况,法院判定对方缺席,会按照婚姻法的规定依法分割双方的共同财产。但是如果是宣告失踪的话,下落不明方的财产就会按照法律规定让他人暂为代管,如果是死亡的话,那么下落不明方的财产就按照继承法或者遗嘱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