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夫妻财产如何分配是离婚夫妻十分关心的话题。那么,根据我国婚姻法相关规定,离婚夫妻财产分配的方式有哪几种呢?现在,我们将在下文就该问题为您做详细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关地法律问题。
一、协议分割。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双方就夫妻共同财产分配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但该约定必须是夫妻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公平合理不违反法律的规定,而且具备法定的形式。
二、诉讼分割。
离婚夫妻不能就夫妻财产分割达成一致协议的,离婚夫妻可以就此提起诉讼,交由人民法院判决。
相关知识:
1、工资、奖金。
这里的“工资、奖金”应作广义的理解,泛指工资性收入,具体包括基本工资、补贴、奖金、福利、一定范围的实物分配,这些收入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2、生产、经营的收益。
生产、经营,是指夫妻一方或者双方依核准登记,以个体工商户名从事工商经营;按照承包合同规定,以农村承包经营的名义从事商品经营;以个人合伙的名义从事合伙经营;依据独资企业法或公司法等规定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于夫妻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投资的,一方或双方共同经营所得的收益,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里的“生产、经营收益”,既包括农民的生产劳动收入,也包括工业、服务业、信息业等行业的生产、经营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遗嘱人的本意是只给夫妻一方,不允许其配偶分享,则可以在遗嘱中指明,确定该财产只归一方所有,该遗产就不是夫妻共同财产而是一方的特有财产了。关于赠与的财产,可以将赠与夫妻一方的财产视为赠与整个家庭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如果赠与人只想赠与夫妻的一方,可以在赠与合同中指明该财产只归其中的一方所有。
5、一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6、一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7、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得部分夫妻共有。
8、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1、根据《民法典》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2、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以上就是我们关于离婚夫妻财产如何分配所做的法律解答。根据上文可知,离婚夫妻财产分配的方式有两种,即协议分割和诉讼分割。需要补充的是,如果当事人选择诉讼分割,当事人则要充分了解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和夫妻个人财产的范围,并对此提供相应地证据证明。如果您对离婚夫妻财产处理还有其他疑问,请您及时联系律图,我们将为您争取最大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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