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双方当事人基于平等自愿的情形下签订的,若是不存在法律规定的无效情况,协议是受法律保护的,任何一方当事人都不可以随意背弃协议约定的内容,那么,离婚协议书签字后能后悔么?法律规定了几种可以后悔的情形,下面和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2、离婚协议书生效后,一般应严格遵照协议履行,但离婚后一年内对财产分割问题反悔,必须是属于欺诈、胁迫等情形。
离婚协议书在离婚登记后生效可以反悔,值得注意的是,这里所说的“离婚协议”是指双方在办理协议离婚手续时所提交的“协议”,是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关手续后就能正式生效的协议,而不是指在协商离婚事宜过程中签订的“离婚协议”。在没有离婚之前,就离婚相关事宜达成的“离婚协议”是附条件协议,没有离婚,协议就没有生效,不能作为人民法院作为离婚财产分割的充分、全面的依据,而只能被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中作为参考。相关法律: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九条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八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并不是任何情况都可以反悔。离婚协议书在离婚登记后是否可以后悔需要同时具备几个条件:一是必须是离婚后一年内,二是针对财产分割问题属于欺诈胁迫的情形,三是双方当事人必须是通过离婚协议书离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