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离婚已经是很平常的事情,在大城市,离婚率更高。如果围绕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双方达不成统一意见的,最终解决方式就是打官司,通过法院作出判决。法院审理离婚案件,会根据复杂程度选择合适的程序。那么,一般离婚官司需要打多久?下面我们跟随小编一起了解下。
一、一般离婚官司需要打多久
1、离婚官司一审: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期限为三个月;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一条 审限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第一百四十九条 审限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2、离婚官司二审:审理对民事判决的上诉案件,审理期限为三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离婚案件一审法院一般会在六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为十五个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期限为三个月。不服一审法院判决上诉的,一般会在三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为六个月)。
二、法院判决离婚的理由是什么
判决离婚法定理由,也叫判决离婚法定原因或标准,是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的根据。
《民法典》(2021.1.1生效)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综上所述,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可以采取简易或者普通程序,简易程序的审理期限不超过三个月。法院作出判决后,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起诉,应该在拿到判决书后六个月提出,这样,离婚案件就进入二审程序。具体到一般离婚官司需要打多久,要看案件难易程序,通常在一年左右。以上就是律图小编整理的内容。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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