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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如何要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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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对方存在过错,在离婚时,就可以向对方要求赔偿,向对方索要赔偿的时候应当拿出证据证明对方有错。那离婚时如何要损害赔偿?为了支撑自己的请求需要提交证据,那离婚要求损害赔偿的需哪些证据?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

一、离婚时如何要损害赔偿

有上述四种过错行为的离婚案件,在离婚的时候可以要求损害赔偿。怎么进行损害赔偿?

1、提出损害赔偿的主体:损害赔偿的主体只能是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的一方。在实践中,很多无过错方既不同意离婚,还要求损害赔偿,这在法律上不允许,法律不允许婚内赔偿。

2、提出的时间:作为原告的无过错方或者作为被告同意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在离婚案件同时提出损害赔偿,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进行损害赔偿。不同意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在法院判决离婚后1年内另行起诉,要求损害赔偿

3、损害赔偿的方式: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4、损害赔偿数额的计算:目前没有具体的规定,律师可以根据案件的情节、财产实际情况,提出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后,再拿出财产的10%-20%进行赔偿。

二、离婚要求损害赔偿的需哪些证据

法律规定的过错行为包括四种: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有重婚行为

判断重婚的标准:有配偶者与他人领取结婚证;有配偶者与他人共同长期生活,但不领取结婚证,对外以夫妻相称。

重婚证据形式:结婚证;身份证;书证、证人证言、录音录像;

重婚证据获取方式:到婚姻登记部门获取;到邻居、物业、单位、居委会、亲戚等出具的书证;房屋车辆的所有和使用情况。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判断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共同居住生活。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证据形式:书证、证人证言、录音录像资料、房屋车辆所有者和使用者情况。

制裁与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我们要严格的把握,不能滥用,如果滥用有可能会涉及到人权。法律做这么严格的规定,就是为了避免其他的行为也被包括进来,比如通奸、一夜情,我们认为只是道德层次的问题,不能上升为法律制裁的行为。

(3)实施家庭暴力

家庭暴力的主要证据形式:公安机关的法医鉴定报告(法定证据);医院诊断、病历(辅助证据)。

实施家庭暴力的主体,法律规定的是家庭成员。法院都是要依据家庭暴力指南判的,现在法律规定叫家庭成员,比如不是丈夫打的,是公公打的,公公的解释是说,我本来打我儿子的,我儿子躲开了,我打到媳妇了,我们有法医鉴定报告,虽然不是她丈夫打的,但但是因为共同居住生活,也是属于家庭成员,而且他确实使用了暴力,女方必须要离婚,法院判决家庭暴力成立,多判了20万。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行为,比实施家庭暴力更为严重,我国婚姻法都有这样的规定。家庭暴力是2001年修改婚姻法才增加去的。有人说家庭暴力的增加是重复的,家庭暴力也是虐待的一种。我们认为家庭暴力一定要单独提出来,有的家庭暴力情况,虐待包含不了,比如说家庭暴力,我只打了一次,不是长期经常实施家庭暴力,但是造成了严重的后果。虐待是要构成刑事犯罪的,作为法律概念把它们清晰的分开,更重要。

虐待的方式和家庭暴力还不同,虐待的方式有很多,除了家庭暴力以外,长期的打骂、不给饭吃、让他受冻、有钱不给看病等等,造成严重后果的,这些都可以构成虐待,构成刑事犯罪。目前遭受虐待遗弃的家庭成员一般为患病残疾的家庭成员,现在有的人提出来精神虐待也算虐待,这确实没有证据做证明,现在法律概念不包括精神虐待,就是包括肉体、能表现出来、有证据证明的。

离婚诉讼中,如果是因为一方具有法定的过错行为,那么另一方此时可以要求进行离婚损害赔偿。至于离婚时如何要损害赔偿,各位不妨从上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但需要注意,就一方的过程行为来看,必须是法律中有明确规定的过错行为。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律图黄石律师!

延伸阅读:

法定离婚损害赔偿的行为有哪些

离婚损害赔偿要什么条件

离婚损害赔偿需要注意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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