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中如果被告正在监狱服刑,另一方想要提请离婚诉讼在现实中也是常有的案件,对于这种情况的解决方式在我国《民事诉讼法》中适用于一般案件的规定,当夫妻双方都被监禁或被采取强制性措施时,夫妻一方提出离婚因被告被监禁或被采取强制性的教育措施的时间长短而有所不同:
1、超过一年时,由被告服刑地或被采取强制性的教育措施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不满一年的,由被告的原住所地法院管辖,即被告的原户籍地或是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夫妻一方被监禁或被采取强制性措施,另一方想起诉离婚时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当原告的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时,由原告的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
1、如果双方可以达成离婚协议,即使一方坐牢 (服刑)也可以办理离婚手续。服刑期间家属是可以会见的,会见的时候夫妻双方就可以签订离婚协议。不过需要民政局的配合,经一方向民政局申请,由民政局工作人员到监狱为服刑人员及对方办理离婚证。
2、如果是起诉离婚,可以向其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直接提起离婚诉讼。
立案后,法官往往会选定时间前往监狱开庭,而非在法院审判庭内进行。另外,如果服刑人员同意离婚,也对子女抚养问题和财产分割没有异议,双方能够达成调解协议的,由法院制作民事调解书,双方婚姻关系解除。调解书和判决书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3、总的来说,服刑人员是可以离婚的。服刑人员属于限制人身自由的人,除非监狱同意其前往民政局办理离婚,或者民政局在监狱设立临时办公地点,否则服刑人员是无法协议离婚的。
公民在结婚之后,是可以选择离婚的。由于协议离婚是需要男女双方亲自到民政部门提出离婚请求的,故此若是想要离婚的家庭,有一方处于被监狱关押的状态,那么就只能是采取起诉的方式结束婚姻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