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结婚证不会收回。办理离婚手续的婚姻登记机关,会把双方当事人结婚证上盖上专门戳记,注明结婚证作废,已经领取离婚证,再把双方结婚证发还给当事人双方。如果是法院进行的离婚,有法院的离婚判决书或者调解书就行了。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
第五十五条
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二)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三)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五)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六)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七)当事人持有本规范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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