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结婚证失丢的,可以再去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补你们的结婚证,先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咨询后,备齐资料后再到那里补办。补好后,就可以进行正常的离婚手续了。
2、不想补办耽误离婚时间的话,那么可以到民政婚姻登记机关,直接开一张婚姻关系证明书,凭借证明书办理离婚手续或者直接诉讼离婚。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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