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除却基本的身份信息之外,离婚协议书一般应包括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特别是双方对达成离婚共识的意思表示、子女抚养的相关约定、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以及共同债权债务的处理等。
第二、关于子女的抚养权,除了约定抚养权归属以外,还应当呢对子女抚养费的标准、支付的方式以及探望权的行使进行约定。
第三、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明确注明夫妻共同财产的具体内容以及处分的方式。很多人习惯在离婚协议书当中做出各自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约定,实际上呢律师并不建议采取这种模糊化的处理方式。
第四、关于夫妻共同债权债务的约定,这个时候呢应当明确注明债权债务的内容以及具体的分割处分方式,而不应当仅仅模糊化的处理,为各自名下的债务,由各自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