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丈夫没钱赔偿怎么办?
可以由双方协商支付补偿款。“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当事人以没钱为由不履行义务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法院通过强制执行程序强制当事人履行法定义务。
(一)、步骤:准备好强制执行申请书、原告的身份证明、判决书原件、判决文书生效证明到法院的立案庭去进行执行案件立案。立案受理之后,强制执行申请就算是完成了。
(二)、材料准备:
2、原告身份证明:同起诉的时候提交的原告身份材料;具体个人的话,就是身份证复印件或者户口本复印件。
3、判决书原件。
4、生效证明:找审理该案的法官或者书记员去开具,证明该案判决已经正式生效。
二、离婚时需要赔偿的情形有哪些?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综合上面所说的 ,离婚赔偿如果双方协商好但赔偿义务人不支付的话,那么对于受害方是有权利进行讨要的,从而可以先利用协商的方式进行,如果协商不好就可以利用法律的程序来进行解决,但前提也要需要在有证据的情况之下才可以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