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办理离婚要啥手续?
1、当事人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
2、婚姻登记员检查相应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3、婚姻登记员向当事人讲明婚姻法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
4、婚姻登记员将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5、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宜协商一致的,由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监誓人的面前签名。
6、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处存留一份。
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的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申请处理表》和离婚证。
最后是颁发离婚证了。
二、协议离婚需要注意什么事项
虽然民政局有统一的离婚协议书的格式,但其结构简单,基本对于离婚男女没有实质借鉴意义。为了防止在民政局拖延时间,或因意见不和又争吵,甚至防止一方反悔,提前拟写甚至签订好离婚协议书,是十分必要的。
目前,在全国的民政局婚姻登记管理机关都要求离婚当事人亲自抄写离婚协议,若当事人拟写了离婚协议书,只要抄写上去即可。
2、尽量不要让亲友参加协议离婚的过程
离婚登记之时,离婚当事人双方自然心绪不定。自己的亲友自然站在自己的角度看问题,当然,这个角度自然带有偏见。有时,可能因为言辞激烈,或言语不睦,导致双方反目,协议不成,前功尽弃。
3、提前弄清办理离婚登记的时间和所需的证件
在办理离婚登记之前,首先要查询一下所在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的时间。每个地区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的时间不一,这一点可以通过电话或网站进行查询。所需的证件也可以一并询问,以防止到时因为少带某一样证件而白跑一趟,这一点对于涉外离婚登记尤为重要。
离婚是可以选择协议或者诉讼的方式,那些认为分居达到一定的年限就可以自动离婚的想法是错误的。对于任何的民事主体,若是选择协议离婚,那么在办理离婚手续时,必须要带上离婚协议书,该协议书之中,必须要已经合理处置好财产、债务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