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证据的种类包括哪些?
离婚证据是证明离婚案件事实的基础。离婚证据主要包括房地产证明和其他证明文件,如邻居和其他证人的证词、双方的结论陈述、调查记录等。
总共有7种类型:1。证件是指能够用文字、符号、图形等方式证明案件特点和事实的书面材料。如:房产证、股票证、情书、日记、酒店发票等证据。2. 物证3。视听资料视听资料是指通过录音、录像、磁带或者电子计算机存储的信息材料所反映的声音或者图像,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如:配偶与情人共同拍摄的照片、录像、录音等。4. 证人证词,如:配偶的错误行为被观察到的亲戚,朋友,同事和邻居。5. 当事人声明,是当事人就案件事实向人民法院作出的陈述。如:当事人与法官之间的谈话记录。6. 测量记录测量记录是指测量人员在现场测量时所做的记录。7. 鉴定结论是指鉴定部门运用专业知识对当事人和人民法院提出的具体问题进行研究后作出的科学判断结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2)书面证据;(3)物证;(4)视听资料;(5)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7)鉴定意见;(8)调查记录。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