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要带离婚协议书,因为只有这样的话,才能够证明双方当事人关于一些财产问题都已经能够通过自我协商的方式完成一致,所这样的话就可以在法律层面当中来进行一个处理,如果还没有签这样的一种协议书的话,可以当场签。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四十二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二)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三)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五)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六)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七)当事人持有本规范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
1、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2、共同财产的分割(归各方的数量和价值并附清单);
3、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
4、住房问题的解决方案;
5、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的方法、期限;
6、其他需要在协议中明确的事项;
7、双方当事人的签名(盖章或手印);
在现实生活当中,离婚协议书并不是说在离婚的时候就一定需要具备,但是具备的话对于当事人员来说的话肯定是非常好的一种方式,因为这样的话就可以一次性的将所有的债务全部都弄清楚,也不需要担心日后发生一些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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