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的。主要材料的复印证件,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2项、第3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1)初审,当事人出具有效身份证件、结婚证、单人照片;
(3)审查;
(4)登记;
(5)发给《离婚证》。
(1)离婚登记双方当事人必须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结婚登记的合法夫妻;
(2)双方当事人必须是自愿离婚;
(3)双方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双方当事人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等事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
(5)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户口是本辖区内的常住户口;
(6)申请离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同时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内地民众办理离婚登记需要携带的这些材料都特别的简单,但是在没有离婚协议书的情况下,恐怕是没办法顺利的完成离婚登记的,所以,个人认为这些所有的材料当中最重要的就是双方都能认可接受的一份离婚协议书,当天就可以办到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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