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恶意离婚逃避债务合法吗?
恶意离婚逃避债务显然是不合法的。对于夫妻共同债务或者个人债务,夫妻为了规避该债务办理离婚手续的,并且在离婚协议书中约定由一方承担还款责任,该离婚协议书中的财产约定只对双方之间具有约束力,对债权人无约束力。
如果属于恶意规避债务的行为,严重侵害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该约定中对债务的承担属于无效条款。债权人可以依法主张权利。
事实上,借助离婚的作法恶意逃避执行,将面临一定的法律风险。
首先是要承担拒不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责任,一旦法院认定被执行人通过虚假诉讼逃避执行,将面临拘留、罚款等司法强制措施。
情节严重的,可追究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同时这样的离婚也存在一定的道德风险,当夫妻一方通过离婚行为将所有财产转移到另一方的名下后,若夫妻双方感情彻底破裂,接受财产的一方假戏真做,转移财产一方将面临人财两空的困境。
对于那些妄图通过离婚恶意逃避执行的人来说,虚假诉讼必将被法院查明,当事人不仅有可能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有可能人财两空。
二、遇到假离婚逃避执行怎么办
申请执行人遇到类似情况,应通过两方面向法院提供线索。
一是查找被执行人夫妇目前的具体住址,了解双方是否仍然居住在一起,方便法院采取相应的措施。
一般案件中,申请执行人对于被执行人的情况相对法院工作人员更加了解,而执行法官由于事先对当事人不了解,且承办案件较多,无法时时去查找被执行人的下落,因此申请人必须积极配合法院查找被执行人的具体住址。
二是向法院提供尽可能多的关于被执行人夫妻的财产线索,具体包括纠纷发生之前一直到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夫妻的经济状况及财产线索,方便法官查找。
综上所述,夫妻原本并不是因为感情的因素才想要离婚而只是利用法律上对婚姻的保护而逃避某些特定要求夫妻偿还的债务,此时被债权人发现并且存在一定的损失就可以跟法院请求让他们的婚姻关系解除的决定失效,然后继续要求他们还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