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夫妻的忠实义务规定有重婚、与他人同居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双方在共同生活中应当互相踏实以维护婚姻关系的专一性和排他性。夫妻忠实义务是保护被侵权者的利益,夫妻必须都爱情专一、感情忠诚、互相忠实于对方。夫妻忠实义务强调男女平等,即不管是男方还是女方有悖法律,惩治办法相同。几十年来,有一些人主张反对夫妻忠实义务,但随着时间如沙子缓缓被社会抛弃,这证明了夫妻忠实义务的充分性和必要性。
夫妻忠实义务是指夫妻双方在共同生活中应当互相忠实以维护婚姻关系的专一性和排他性,有人将忠实义务称为贞操义务,关于夫妻忠实义务可作狭义和广义两种解释。狭义上的夫妻忠实义务,又称贞操义务,仅仅意味着配偶性生活的排他专属义务。广义上的夫妻忠实义务,不仅包括夫妻在性生活上互守贞操,不为婚外性行为,也包括夫妻不得恶意遗弃配偶他方,不得为第三人利益牺牲、损害配偶他方的利益。婚姻法规定夫妻之间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
违反忠实义务,一般不单纯是指情感关系,还包括在婚外存在相对隐秘的两性关系。从司法实践看,婚外性关系的存在一般是被作为违反夫妻忠实义务的行为看待的。因此,违反夫妻忠实义务的行为主要有两种:
(1)重婚,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登记结婚或者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行为。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因此,违反夫妻忠实义务的行为主要为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近年来,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夫妻离婚的发生率是越来越高,由于离婚引发的纠纷事故也比比皆是。有缘分相识相知,能在亲朋好友的见证下完成婚姻是非常幸福的一件事,我们应该珍惜婚姻生活,而不是受外面世界的诱惑,造成婚姻的破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