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后女方要一起还债务吗?
离婚后女方要一起还债务的,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果在婚后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上,夫妻离婚应共同承担债务。
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7条的规定,以下债务不能认定夫妻共同债务:
(1)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2)其他应由个人承担债务
(3)一方未经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债务。
(5)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母的除外。
(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五)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六)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八)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在决定结婚的那一刻就要做好的心理准备,婚姻生活当中的很多事情双方都负有共同的责任,就好像是绝大多数的夫妻离婚,责任也不在于其中一个人身上,还债的这个问题也是一样的,可是,女方没有义务偿还丈夫在婚内的一些非法债务,比如丈夫吸毒让妻子还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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