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方起诉离婚男方反诉可以不?
可以,反诉是民事诉讼法赋予被告的一项诉讼权利,但必须是民事诉讼意义上的反诉。民事诉讼中的反诉,是指在已经开始的民事诉讼程序中,被告通过法院向原告提出的相反的民事权利请求。反诉是相对于本诉而言的,本诉是原告提起的诉讼,反诉是在本诉的基础上产生的诉讼。反诉提出的时间,最好是在答辩过程中提出,最迟也应在一审法院庭审辩论结束后提出。反诉与本诉有牵连,但与本诉不同,反诉请求与本诉请求互不相容或其中一个请求为另一个请求的先决问题。比如在离婚案件中,原告已经提出离婚的诉讼请求,被告就不能再提出反诉,也要求离婚,因为两者是同一个诉讼请求。但被告可以提出因原告重婚等原因要求损害赔偿的诉讼请求,这就是反诉。
二、起诉离婚的条件有哪些?
1、离婚诉讼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诉讼当事人的身份提出离婚诉讼;
2、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与被告方具有合法夫妻关系,即双方必须是合法配偶,其他关系不能提起诉讼离婚;
3、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能提起诉讼离婚;
4、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起诉状及副本各一份,起诉书中要有明确的诉讼请求、事实、理由、财产的分割、子女的抚育及相关的证据;
5、夫妻共有财产的清单(含房产、股票、债券等);
6、原告应呈交能证明其与被告的合法夫妻关系的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
7、原告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起诉状。
综上所述,很多离婚案件中,女方是原告,向法院起诉请求判决离婚。作为被告,不能针对同样的诉讼请求提出反诉,但是就离婚损害赔偿、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等方面,可以提出自己的诉讼请求,这样就构成反诉。一般来说,法院会并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