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于保护意思自治的原则,即为了尊重当事人之间自愿达成的协议。如果在女方怀孕期间,双方依然能够自愿地达成离婚协议,且双方对于离婚协议意思表示真实得,那么双方就可以通过相关协议离婚程序进行离婚。
二、诉讼离婚
诉讼离婚即是一方不愿意离婚,或者双方不能达成一致的离婚协议时,一方向法院起诉请求判决离婚。
诉讼离婚如果是男方在女方怀孕期间提起的,那么法院将不得受理,这样规定是为了更好地保护女方的权益。
诉讼离婚是女方自己在怀孕期间提起的,那么法院应该受理,因为如果女方在怀孕期间还承受着男方的家暴等行为,不允许离婚,便意味着让女方继续承受伤害。
《婚姻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其本意应理解为男方和女方双方行为而发生的怀孕、分娩,不应包括女方和他人发生性关系而导致的怀孕、分娩的情况,否则,对男方来说是非常不公平的。女方与他人发生性行为导致怀孕、分娩,存在严重过错,也是对男方感情的严重伤害,在此情况下再剥夺男方的离婚请求权,既不人道,也容易导致矛盾的激化,而且与法律保护妇女的本意相违背,所以,应赋予男方起诉离婚的权利。因此,女方怀孕期间能否离婚需依实际情况而定。
另外,如果双方感情不和,妻子在怀孕期间同意与丈夫离婚,对离婚后孩子的相关问题也达成了一致的意见,此项规定也可不适用。如果怀孕期女方要求离婚,男女双方可以相互协商,直到双方都自愿离婚并对财产分割无异议时,就可以到当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来实现在怀孕期离婚的目的。
综上所述,婚姻法中相对于权益都是根据男女平等原则来进行,但是也尽可能的去维护女方的合法权益,对于女方在怀孕期间,如果男方提出离婚那么是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的,如果双方协议离婚的还是可以的,主要看女方的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