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夫妻之间的感情确实破裂,而且无法调解,可以通过选择离婚来终止夫妻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恢复双方的自由。一般来说,可以通过协议或者诉讼进行离婚。
第一种是协议离婚,就是指夫妻双方都愿意解除婚姻关系。那么双方可以到婚姻的登记机关进行申请离婚登记,经过登记机关的审查之后就会发放离婚证,从而解除了婚姻关系。
第二种是诉讼离婚,一般指因为夫妻双方对离婚后子女的抚养问题或者财产分割等问题意见不能达成一致,这时候一方就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会依照具体的诉讼程序进行审理,最终对案件作出判决。
但是也存在一些不能离婚的情况。其中最根本的是法院经过审理以后认为夫妻之间的感情并没有破裂,具体的考察因素就是夫妻之间的婚姻基础、婚后的感情状况,以及是否有和好的可能。如果可能和好的话是不会认定离婚的。还有几种情况也是不可以离婚的,
一、选择起诉离婚但是理由不充分。比如有些当事人怕麻烦,在写起诉状的时候三言两语,草草了事。只表明夫妻感情破裂,但是没有写明具体的原因,也不能提供证据。这种情况是无法说明夫妻感情确实破裂的。
二、当事人虽然理由充足,但是却没有法定的理由证明感情破裂,而且也没有证据。那么法院会认为夫妻之间的感情没有破裂。
三、虽然在生活中夫妻的感情已经确实破裂,矛盾不可化解。但是在开庭的时候原告却变得犹豫不决,自己的态度发生转变,不是坚决要求离婚。那么法官会将这种情况作为夫妻感情还没有破裂的依据。所以如果坚决想要离婚,原,法律会对现役告在开庭的时候就不能动摇自己的态度,否则有可能法院不会判决离婚。
四、就是我们经常说的军婚的军人实行特殊保护。如果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但是军人不同意,这是不能离婚的。除非军人犯了重大过失,比如重婚、家暴、吸毒等现象。这时候如果军人还不同意,那么人民法院会通过该军人所在的部队以上的政治机关对军人进行思想教育,批准离婚。
五、法律为了保护妇女和儿童的合法利益,在有些情况下不会进行受理。比如女方正处于怀孕期间或分娩一年内,女方流产不到半年,这三种情况都是不允许男方提出离婚的。如果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法院认为确实有必要考虑男方的离婚请求的话,法院才会进行受理。
六、如果原告是第一次提出离婚,虽然具备了法定的离婚理由或者提供了可以证明夫妻感情确实已经破裂的证据,但是有的法院还是不会同意离婚。
对于诉讼中的证据主要包括:如果对方在婚姻存在过错,那么原告就要提供确实能证明对方过错的证据;如果是因为对孩子抚养权问题导致夫妻意见不合,那么就要提供证明自己有抚养能力的证据;提供能够证明自己的离婚请求确实符合法律规定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