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发现有的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其中一方是净身出户了的,而净身出户其实也就是指夫妻中一方在离婚的时候一分钱的共同财产都没有获得,而这样的情况下最终还顺利的离婚了。不过通常在什么情况净身出户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什么情况净身出户
我国婚姻法规定离婚时夫妻双方可以协商处理夫妻共同财产,协商不成的,原则上均分(一人一半)。如果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无过错一方可以要求适当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需要以夫妻名义长久稳定居住在一起)(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而通常意义下的出轨仅仅是在婚姻期间与第三人保持不正当两性关系,很少有人会上升到同居或者重婚这个严重程度,也就是说出轨很难达到婚姻法规定的法定过错。所以仅仅以出轨要求法院判决对方净身出户,是得不到支持的。婚姻纷繁复杂,在婚姻中保持自己独立的人格,不孤注一掷,不偏激不绝对,才是面对正常生活风险的唯一方法。
二、净身出户协议有效吗
1、净身出户是指离婚时,一方不带走任何财产。但这种行为,在中国的《婚姻法》里没有依据。在这个问题上,法律是存在争议的,目前法律还没有明文规定这类协议的效力,是否有效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就目前的司法实践而言,一般情况下法律是不支持所谓的附条件的“净身出户协议”的。如一方提出离婚,则自愿净身出户。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公民有婚姻自由的权利,既包括结婚自由又包括离婚自由。以协议的方式限制对方离婚自由,将放弃全部财产作为离婚的条件,本质就是限制了公民的离婚自由,是违法的。所以这种“净身出户协议”就是无效的。
2、 同时《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双方可以约定结婚以前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属,例如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也就是说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这样的约定是有法律效力的。
而一般在法官对离婚案件作出判决的时候,也是不会作出净身出户的处理,通常是在夫妻协议离婚的时候,如果双方可以协商达成一致,同时又不违反相关法律的规定,那就可以让其中一方在离婚的时候净身出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