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代社会,离婚已经是一个司空见惯的事情,很多时候,夫妻双方并不能很好的处理好离婚的事情,因为共同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分配引发的纠纷很常见。针对离婚纠纷,我国有多部法律及司法解释对其做出了规定。那么,离婚纠纷的法律适用条款有那些?下面我们一起看看小编给出的这篇文章。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八条: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九条: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2、《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四十七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离婚诉讼应该向哪个法院提起?
对于一般离婚纠纷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离婚调解是婚姻当事人一方要求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的情况下对离婚纠纷的调解。为了缓和夫妻矛盾、减少离婚,不少国家都有关于“和解”的规定和调解的法定程序。中国的离婚调解分为有关部门对离婚纠纷的调解即诉讼外调解和人民法院对离婚纠纷的调解即离婚诉讼中的调解。
综上所述,离婚纠纷的法律适用条款主要来自婚姻法和最高法的司法解释,按照规定,夫妻双方因为离婚发生纠纷,应该先通过调解和仲裁的方式解决,实在无效的话,再考虑走司法诉讼程序。引发离婚纠纷的因素很多,其中大部分集中在离婚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权争夺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