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我们常常见到夫妻间因为性格不合、等矛盾而导致婚姻关系的无法继续了。一般通过协议离婚是最省事省力的,但是双方无法友好协商达成离婚的话,就要通过诉讼离婚了。那么,起诉离婚立案条件有哪些?下面,就让小编带领大家了解下具体内容吧。
1、民事起诉状原件一式两份。
2、原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被告户籍证明或居住证明原件一份。
4、结婚证或存在事实婚姻关系的证明复印件一份。
5、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一份。
6、子女出生证或户口本复印件一份。
7、相关财产证明复印件一份。
8、案件受理费
9、《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一份。
1、确定管辖法院。
3、受理审核。
4、交纳案件受理费。
5、换票、交票、立案完成。
原告拿着交款通知书法院留存联和银行开具的白色缴费单据,到法院的收费窗口换取诉讼费发票。法院的收费窗口将交款通知书和白色缴费单据收回,在给原告开具《人民法院诉讼收费专用票据》一式三联,原告将其中两联交给立案法官,将“交款人联”自己收存。立案法官收取原告的立案材料和两联《人民法院诉讼收费专用票据》后,立案完成,法院受理该案。
三、不予受理的离婚诉讼情形
1、不属于法院管辖的离婚案件
2、依法在一定期间内不得起诉的案件
我国《婚姻法》第34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或中止妊娠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男方在此法定期限内不得提出离婚,否则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上述情况包括女方流产的情况在内。
3、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又起诉的。
我们知道起诉离婚必须要准备相应的法律文件,按照法律要求的相关流程进行申请法院来受理。文章还介绍了一些不予受理离婚诉讼的情形,大家如果要进行诉讼的话,一定要注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