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婚方式,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的,对子女、财产、债务等双方达成一致,经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不必到法院诉讼。一方要求离婚而对方不同意或双方都同意离婚但对子女、财产等存在争议的,如协商不成,仍需到法院起诉离婚。但诉讼离婚需满足一定的条件。具体来说,诉讼离婚的实质条件是什么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诉讼离婚的实质条件是什么
诉讼离婚的实质条件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感情破裂则判决离婚;感情没有破裂则判决不准离婚。感情是否破裂属于一个抽象的概念,普通人并不好理解这一概念的含义。对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合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这里需要提醒的是,法院审理离婚并不以过错为标准,而以感情是否破裂为标准。与此同时,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中,需要考虑的原则包括婚姻自由原则,男女平等原则,保护妇女、儿童的原则、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等等。
二、诉讼离婚要经过哪些步骤
离婚诉讼一般要经过下列步骤:
1 、起诉方(原告)首先书写起诉状、准备好身份证或户籍证明、提供结婚证以及感情破裂的相关证据。
财产争议为主的离婚纠纷,应提供财产的权属证据(是婚前的个人财产还是婚后的共有财产),有子女的应提供子女情况证据材料等。充分准备之后,再到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一般情况,适用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到被告经常居住地的法院立案,但被告服刑、就医或出国的除外)。被告方应在收到起诉副本后,十五日内提供答辩状,并准备相关证据以支持自己的主张。
2 、离婚案件中子女的抚养
双方可协商解决,子女随(监护)一方生活,另一方应负担部分抚养费。双方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判决依据《婚姻法》的规定,考虑到双方的生活等条件,本着有利于子女的生活、学习和成长的原则,决定子女由哪一方抚养。因此,提供这方面的证据,帮助法院正确认定双方的抚养能力至关重要,如经济收入、住房状况、文化程度、个人素养等都是参考的依据。如果你想要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就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孩子随你生活更利于成长。至于证据的取得,可以咨询律师针对你的情况如何收集证据。
3、财产分割方面
主要是,将婚前婚后财产划分清楚后,婚前归个人所有,婚后共有财产平均分割,双方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
个人财产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归一方所有:
(1)一方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所获医药费、残疾人生活补助金等费用;
(3)确定归一方的遗嘱或赠与;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归一方的财产。
夫妻离婚不单单是解除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此时还涉及到对共同财产、债务以及未成年子女抚养问题的处理,若在这些方面无法协商一致的话,则就只能诉讼离婚了。同时法律中规定的诉讼离婚的实质条件,其实也就是看夫妻之间是否感情已经破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