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非国内登记结婚的
按规定,与外国人结婚,并且没有在国内办理结婚登记的,国内的民政部门不会给办理离婚登记。
2、同居关系(事实婚姻)
从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如果尚未到结婚年龄的公民以夫妻名义同居,或符合结婚条件的人未经登记以夫妻名义同居的,其婚姻关系无效。
所以,如果是这种“同居关系”,当前很难认定建立婚姻关系,所以协议离婚后,民政部门不会给办理离婚。
3、一方不同意离婚的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的,必须双方对离婚达成一致,否则,一方不同意离婚的,将直接影响登记离婚。
4、对孩子抚养、财产分割未能协商一致的
离婚时,有孩子的,孩子抚养权和财产分割等是关键问题,若是没有处理,或是协商不一致,双方仍然有争议的,双方将无法顺利办理离婚登记。
5、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的
即夫妻一方患有精神疾病,在法律上被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在不能确定当事人是否是自愿离婚的情况下,民政局是不可以受理离婚申请的。
因此,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并且存在以上情况的,将会导致无法顺利办理离婚。如果双方对孩子抚养权、财产分割等还存在争议,并且争议较大,双方还坚持离婚的,可以及时去法院起诉处理。
事实上,协议离婚时,双方就子女抚养、夫妻共同财产等问题的处理协商一致后,一一写明在离婚协议书并签字确认后,只要没有去办理离婚登记,那么离婚协议书即不产生法律效力。
离婚双方签订离婚协议书后,并去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的,将长久有效。
当然,如果发现签订协议时一方有隐瞒财产真实情况问题,严重损害另一方的利益的,那么涉及的财产处理条款,其实可以请求变更。
1、前提条件
2、时间条件
办理离婚登记后一年内
3、起诉理由
就财产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
起诉之后,法院也受理的,经过审理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会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所以,离婚后还就离婚协议书内容反悔的,只有在财产协议问题上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才可以撤销或者变更离婚协议书。
夫妻不是在任何时候都是可以协议离婚,若存在上述几种情形之一,必然就无法通过这样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但不能协议离婚,并不代表就不能离婚,按照规定此时还可以去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满足了诉讼离婚的条件,最终也是可以判决夫妻离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