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在协议离婚中才需要夫妻签订离婚协议书,如果是诉讼离婚的话那么就不需要了。不过此时双方只签订离婚协议算离婚吗?其实是不算的,因为签订离婚协议书只属于协议离婚中的一部分,除此之外还需要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才行。下文中,小编为大家详细分析介绍。
解除婚姻关系除了需要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需要通过婚姻登记机关的登记及发放相关证件。离婚协议并不是普通的合同关系,是涉及人身关系的特殊协议,所以离婚协议的效力,不但要有一般协议的有效要件,还需要具备法定登记机关的相关手续这一特定形式要件,才能产生法律效力。因此,夫妻双方协议离婚的,解除婚姻关系还应以婚姻机关的离婚登记为准。
《婚姻法》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1)离婚登记双方当事人必须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结婚登记的合法夫妻;
(2)双方当事人必须是自愿离婚;
(3)双方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双方当事人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等事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
(5)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户口是本辖区内的常住户口;
(6)申请离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同时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3、离婚协议可以反悔吗?
既然双方签定了离婚协议书,那么如果一方违反协议该怎么办,离婚协议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呢?一般情况下离婚协议的内容应当包括三项,即自愿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其中关于离婚和子女抚养的内容属于身份关系,而财产及债务处理属于财产关系。
由于离婚协议的特殊性,不能简单的把离婚协议与民事合同等同,合同法中已明确规定了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不适用该法。如果依照合同法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离婚协议书订立了就应该生效。但实际上当事人在办理离婚手续之前是可以反悔的,法院也不能仅依据离婚协议书来判决离婚的。因为是否同意离婚是对人身关系的约定,不能用书面协议约束。只有双方当事人办理了离婚登记,法律才会对离婚的事实予以确认。
在协议离婚中,需要男女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离婚手续,在拿到了离婚证的情况下,才能算是正式解除婚姻关系。所以只是签订了离婚协议书的,其实并不能离婚,另外离婚协议书也是要在办理了登记备案之后,才会生效,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