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是一个非常常见的社会现象,但是离婚并不好处理,当事人如果意见不同会是意见很复杂的事情。那么关于被丈夫起诉离婚怎么办?如果被起诉,自己是同意的,一般就不用进入庭审的程序,直接调解离婚,如果是不同意的,就要向法院提出诉求。
首先你想不想离婚,如果同意离婚那就好办了,法官会组织调解离婚,等候通知即可,还有财产的分割考虑好。如果你不想离婚,参加庭审的时候说出诉求。
一、 女方在外地起诉离婚怎么办
起诉离婚需要去被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立案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三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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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离婚诉讼除提供一般证明、证据外,离婚诉讼还须按照诉讼请求内容提供以下必要资料:
1、起诉书两份;
2、结婚证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
4、婚姻关系的证明(结婚证、户籍簿或单位,居委会、村委会的证明);
5、婚后感情、离婚原因的事实或证据。如被告下落不明的,应提供下落不明的时间、情况的证明;
6、子女情况的证明,即子女姓名、性别、出身年月、生活状况等,婚生、非婚生继子女或养子女的说明和有关证明;
7、家庭财产清单及债权、债务的证明材料,如果财产已经转移,应提供转移处所有关证据;
8、双方经济收入、银行存款、股权、股票、单位集资证明等证明材料;
9、住房情况的证明材料;
10、一方以不能再生育为由要求抚育子女的,应提供医院的证明材料;
11、曾经过离婚诉讼的,应当提供原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等法院文书,家庭暴力和对方有过错的也要提供相应证据,比如医院病例、居委会或110出警记录、邻居证言、录音录像、短信等。
被丈夫起诉离婚怎么办?被起诉离婚也不是一件很严重的事情,不同意离婚就可以通过法院来解决,如果同意离婚,就更加容易,只要当事人提出不同意离婚的理由,诉讼请求要求法院进行审判就可以了。但是期间会涉及到财产等复杂的问题。